芜湖市最低工资标准本月起上调
本报讯(记者 陈旻)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本月起,安徽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四个档次分别调整至1550元、1380元、1280元、1180元。记者从市人社局最新获悉,芜湖市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第二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350元调整为1380元;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第三档,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250元调整为1280元;无为县月最低标准为第四档,月最低标准由原来的1150元调整为118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市区由14元调整为16元,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由13元调整为15元,无为县由12元调整为14元。此次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30元且不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含金量”增加,劳动者得到了更多实惠。
新闻推荐
庭审现场记者汪武实习生潘雅丽摄11月15日上午,徐某某等9人涉嫌诈骗、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在芜湖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
芜湖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芜湖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