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龙窝湖中的渔船 “好船手”变身窃贼
本报讯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住在三山区龙窝湖畔的孙某有着一手驾船的好手艺,本可以驾船为生,他却总想着打鱼维生,没有渔船怎么办?他选择去偷。近日,三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龙窝湖渔船被窃案件。
家住三山区龙窝湖畔的孙某家庭困难,他有一手驾船的好手艺,本可以凭借这身本领谋得个船员的工作,可他却想着自己打鱼为生。看着停放在龙窝湖中的渔船,他动起了歪心思。2016年9月,孙某骑着三轮摩托车,带着塑料船、摇把、桶装柴油,来到龙窝湖边的大堤上,想在湖中偷一艘船回家。孙某沿着大堤走,看见一艘铁船被绳子拴在岸边,遂将自己携带的塑料小船放在水里,朝铁船划了过去,用摇把发动铁船,欲沿河开往芜湖县,未曾料到此时的龙窝湖是枯水期,铁船无法通过闸口。无奈之下只有弃船上岸。走了一段,发现河埂对面又有一条铁船,于是用刀将栓铁船的绳子割断,开着偷来的船回了芜湖县,将船停在了芜湖县河东排灌站附近。经鉴定,两艘铁船的价格分别为8800元、8100元。
孙某的盗窃行为终究“纸包不住火”。案发后,三山区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中既遂8100元,未遂8800元,既未遂数额均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孙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刑,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孙某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全部退赃,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记者 顾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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