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警方侦破一起故意伤害案
本报讯 日前,芜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破一起故意伤害案。
2017年1月20日凌晨1时许,王某、刘某以及高某、郭某、张某等应朱某邀请来到一大排档就餐,期间,王某与高某因工作问题发生口角,被其他人劝开。受了气的王某没有继续吃夜宵,和刘某先行离开大排档。作为双方的朋友,朱某决定让王某和高某将矛盾化解,于是打电话约王某再来世纪广场。通完电话后,王某携带了一把匕首独自一人来到世纪广场,与高某再次发生口角,并欲发生肢体冲突,被朱某拦下。此时,高某的朋友郭某看不下去,冲上前对着王某拳打脚踢,揪打中,王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对郭某的左腹部捅了一刀,造成重伤。芜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和东湖派出所经过调取现场监控视频,锁定王某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事实,随即来到王某家,对其家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希望他们劝王某投案自首。凌晨6时许,王某主动来到东湖派出所自首。3月2日,王某被移交芜湖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王栋良 墨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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