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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监督制约新机制 “小微权力”戴上“紧箍咒”

芜湖日报 2016-09-22 00:00 大字

□本报记者 陈旻

“基层‘小微权力\’量大面广,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芜湖县‘小微权力\’制约监督试点有创新、有力度、有成效,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试点成果值得推广。”市委书记宋国权在芜湖县调研时指出。日前,市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的实施意见》,这意味着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实施。

围绕省委、省纪委、市委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2015年4月,芜湖县被确定为全省县级纪检体制改革试点,市纪委以此为契机,从“小微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入手,通过厘清基层责任,实施风险防控,积极探索监督制约基层“小微权力”的新机制。

晒出“小微权力”清单,让群众家喻户晓

市纪委指导芜湖县纪委开展专题调研,牵头组织县直单位与镇村干部、群众座谈,收集和记录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本着简政放权、便民利民的原则,梳理出了全省首份“村级权力清单三十七条”,包括重大事项决策、村级工程管理、村级“三资”管理、涉农资金使用、救灾救助申请、计划生育服务等9大类,基本实现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权力内容的全覆盖。同时对每条权力运行设定简化流程图,编织出“小微权力”制度笼子。为使群众在办理服务事项时一目了然,通过编印图书、网络媒体、墙体绘画、文化艺术等形式广泛宣传权力清单内容,共印制“小微权力运行流程一本通”9万册、喷绘“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墙体漫画”3000幅、编排“小微权力清单”黄梅戏一台,在全县巡回演出。从8月开始,运用“互联网+小微权力”模式,建立了“小微权力”网络监督平台,将涉及“小微权力”所有服务事项的申报条件、运行流程、实施过程及结果,全部在平台上公开公示,做到线上线下同时公开,在村村民和外出务工村民都能同步看到,使群众“人人知晓流程、个个监督权力”。

规范“小微权力”运行,让干部照单办事

按照市纪委要求,芜湖县印制了“小微权力操作手册”,并组织镇村干部培训学习、开展知识竞赛和问卷测试,对测试中不及格的进行重考补考直至合格,要求全县镇村干部对“小微权力”清单内容做到应知应会、照单行使。只要是群众问到的问题,镇村干部无论分管不分管,都要做到“有问即答、有问必答”,让群众享有一次性告知、限时答复、按时办结等权利。村干部在享有审核权的同时,也承担服务职责,切实防范村干部推诿扯皮、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和组织群众定期测评,监督“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实现“行使权力有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同时,每年对“小微权力”清单梳理一次,实行动态调整,有减有增,做到“工作开展到哪里,权力运行监督到哪里”。

强化“小微权力”监督,让责任掷地有声

“对‘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离不开队伍建设和制度完备”市纪委负责人在芜湖县调研时指出。芜湖县着力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按照建制镇和规模较大的乡镇“4+2”、一般乡镇“3+2”的模式完善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乡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中设立纪检委员,构建乡镇监督网络。积极整合村级纪检监督力量,抓住村级党组织换届契机,在村(居)党组织设立纪检委员,由村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负责村务监督工作,解决村级监督中存在的“缺位”“失位”问题,改变了过去村纪检委员“单打独斗”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名存实亡”的现象。在此基础上,将各镇村监督力量划分责任片区,每个片区由1名镇纪委干部任负责人,统筹调配,经常性开展交叉监督和专项监督,既解决了镇纪委人手不足的问题,也解决了村纪检委员在本村同级监督难的问题。完善监督机制,出台村纪检委员考核以镇纪委为主办法,同时落实工作例会、工作报告、工作日志、业绩考核等制度,提升村纪检委员履职能力。2015年,芜湖县湾沚镇通过试点村级监督责任体系建设,探索基层履行监督责任新路径,全镇村级非生产性支出同比下降50%。

探索的过程中,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实现精准监督与常规监督相结合。围绕“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重点领域,排查廉洁风险,重点监督是否按“小微权力”规范流程运行。每年确定3-5类监督项目,哪类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突出就督查哪类项目,实施精准督查、重点突破。2015年,芜湖县组织开展的农村“小微工程”廉洁风险排查,共排查村级小型工程项目239项,发现问题线索86条,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约谈诫勉、责令整改,共约谈村主要负责人23人;对违纪违法的立案审查,共立案46件。

突出“小微权力”评价,让群众畅所欲言

“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怎么样,结果如何,谁来评价?芜湖县围绕全面构建村级“廉洁班子、廉洁村务、廉洁工程、廉政文化建设”四廉建设,对村级“民主决策、廉洁自律、三资管理、村务公开、便民服务、项目管理、廉政文化”等7个方面25项内容,出台村级“小微权力”考核评价办法,测评结果作为考核各村、社区及“两委”干部的重要依据,各镇排名末位的村(居)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同时,将“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情况纳入县对县直单位和镇“两个责任”考核,压实主体责任。积极探索群众评价机制,在“小微权力”网络监督平台上,专门设置了群众评价窗口,村民可以随时随地查看“小微权力”服务事项申报条件、流程及结果公开情况,还可以通过平台直接留言向县纪委反映问题线索和对每一项“小微权力”运行结果的满意度进行一季度一测评,对测评不满意的经调查处理后坚决问责。

芜湖县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得到明显加强,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红杨镇党委负责人说,过去农村问题多、干群矛盾大,信访多,直接牵扯了基层干部大量精力。“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后,该镇2015年上访率同比下降56%,群众信访量同比下降60%,特别是反映村干部廉洁自律问题的信访件同比下降82%。今年前8个月,全县涉农信访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9%。广大群众觉得现在办事流程公开了,监督也跟上了,群众明白了,干部清白了。2015年全县97个村、社区已全部按照“小微权力”流程运行工作,如召开“低保听证会”,由群众民主评议,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不符合的取消资格,全县共退出低保607户,群众为此纷纷点赞。又如因重点工程建设,湾沚镇罗保村需一次性对258户进行土地房屋征收安置,村两委按“小微权力”要求全程公开透明,在规定时间所有征收安置顺利结束,无一“钉子户”和上访。现在村民可以随时随地开展日常监督,村干部规范透明为民办事,村民对村里的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自然就放心,群众有“获得感”,同时干群关系更加密切,有力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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