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青年教师陆在春博士表示老人想见

金周刊 2013-07-05 00:37 大字

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青年教师陆在春博士表示,老人想见到孩子,更多的是一种情感上的需求,不是说你每个月给父母多少生活费,买了什么营养品所能衡量的。有人错误的认为赡养老人仅仅是在物质上予以接济和帮助。实际上,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民众对于精神利益价值的认识不断提高,对老年人赡养内容在法律规制上也在不断发展完善。对此,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精神赡养义务不再只是一种道德伦理要求,而成为一项法定义务。

精神赡养不仅要求赡养人承担对老人进行亲情慰籍的积极义务,而且包括禁止通过限制生活自由、人生自由等形式对老人制造精神痛苦或精神虐待的消极义务。如果存在侵权事实,老年人可以通过提起给付之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薄公堂”赢了官司输了情感

“就算儿女不经常回家,又有几个父母会去状告自己的儿女呢?”女儿女婿都在国外读书的陈先生一年到头难得见到孩子们一面,平常都是通过网络、视频进行联系,他认为虽然新法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对薄公堂”这一项很难得到落实,法院难判,判了也难执行。“就算是老人与子女为此发生了纠纷,怎么来取证,如何制裁都是问题。”

陆在春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精神赡养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对赡养人不履行精神赡养的义务,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担心此类诉讼可能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情感”的负面效应,老人往往在起诉时顾虑重重。

另一方面,由于存在大量的社会因素导致赡养人确实难为“常回家看看”的亲情义务,法院如强行判决也会面临难以执行的尴尬。如果这些问题处理不当,不仅可能影响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权威,甚至可能导致当事人之间矛盾更为激化,与立法初衷背道而驰。因此,解决以上问题,不仅需要进一步出台相应的法律解释进行细化规制,而且需要赡养人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避免最终受到法律问责乃至尝到“子欲养而亲不待”的苦果才追悔莫及。

7月1日,新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天津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赡养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判处被告人承担原告一定的经济赔偿外,还需至少每两个月到老人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这起对“常回家看看”诉请的判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施行后的国内首例判决。无论判决执行情况如何,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母女之情也早已无法维系。

也许在今后,这样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老年人会逐渐增多,但是我们从内心里还是并不希望看到这样“对簿公堂”的不和谐一幕更多的出现。

不能“常回家”的无奈

在南京理工大学会计专业读研的鲁静基本上每周都要坐长途车回三山区看望父母,临近毕业的她拒绝了一些大公司伸出的橄榄枝,放弃了留在南京或者其他大城市的机会,回芜湖发展。

其实,大多有着自己“职业规划”的年轻女孩并不会做出鲁静这样的选择,她们会更愿意去大城市“闯一闯”。80后的唐颖现在北京中央电视台担任纪录片导演,很少能回父母家,下半年一切顺利的话她会去英国留学,更是有可能一两年都见不到父母面,脚步越走越远的她心中其实对家人有着深深的挂念,有时候她会羡慕能去爸妈家蹭饭的同龄人,有时候她会用充满感性的文字来表达对父母的眷恋,却没有时间、没有机会回一趟芜湖县的家,“帮妈妈刷刷筷子洗洗碗”、“给爸爸捶捶后背揉揉肩”。

“每次回来路上要走七八个小时,平常时间我们不好请假,碰上节假日就是车多人多,不管是坐车还是开车,都非常辛苦。”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杨老师父母都在淮南,平常学校事务繁多的他周末也常常不能休息,更别说回一趟父母家了。

“工作忙,有假无休”、“离家太远,交通成本高”……事实上,对于常年在外地工作的人来说,并非完全是心里不想回家看望父母,而是可以折腾得起的假期实在太少,周末两天刚刚够路上来回的时间,家里凳子没坐热就得走人。能休一个宽松而安心的探亲假成为不少职场中人的奢求,“连休假都保证不了,我怎么才能常回家看看?”

新法第18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探亲假,这个对很多职场人来说并不熟悉的字眼,已经存在了32年。1981年,为解决职工与配偶、父母长期分居两地的探亲问题,就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20天至45天的探亲假。

32年过去了,这一具有时代特色的“探亲规定”从未进行过修改,不知道、休不了的情况更是比比皆是,既然“常回家看看”都已如法,那么“探亲假”这个本是职工福利的好政策为什么不能也与时俱进呢?从配套机制的源头保障子女有合法合理的假期去探望父母,不是比因为不能看望父母而违法,更能说服人心吗?

新闻推荐

专偷女性内衣 猥琐男被拘留处罚

本刊讯 (张丽 墨痕 ) 近日,芜湖县一工地民工抓到一名专偷女性内衣的窃贼,随即报警,民警调查后依法对其作出了治安拘留处罚。...

芜湖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芜湖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