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部门构建防汛救灾“五大屏障”
本报讯(记者 陈旻)今年汛期以来,市医保局立足群众需求,构建防汛救灾五大屏障。
构建“待遇保障”屏障。严格按照省局要求,落实汛期特殊医保待遇,对因灾受伤住院的参保人员,按程序确认后,享受普通住院医保待遇;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发生住院费用,按照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因灾情丢失或损毁住院发票原件的,可持就诊医疗机构按规定提供的相关证明,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报销。
构建“便民服务”屏障。积极协助因灾丢失身份证、社保卡的参保人员申领医保电子凭证,确保群众在就医购药、医保报销等方面不受影响。同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广“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等服务,为参保群众在转外就医、异地安置、参保缴费、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变更等方面提供便利。
构建“药品供应”屏障。积极督促药品、耗材配送企业做好辖区内受灾地区和群众的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药品不断供。截至目前,芜湖市中标药品配送企业相关药品及有关物资储备金额达700余万元,货源充足。
构建“前线抗洪”屏障。汛情发生以来,全市医保系统干部职工闻“汛”而动、主动请缨,为抢险救灾、巡堤查险、巡逻值守等贡献医保力量。截至当前共有60多名医保系统干部职工加入防汛抗洪一线队伍,捐献雨鞋、雨衣、牛奶等防汛爱心物资,发动爱心企业捐献藿香正气水、莲花清瘟胶囊等治疗药品。
构建“后备力量”屏障。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的原则,市医保局发起了《致医保局机关党员倡议书》,号召全体党员和机关干部积极投身防汛工作,目前已组织成立了38人的防汛抗洪预备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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