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和制约瓶颈也逐步显现 26日,芜湖市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根据《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行动计划》,市分类办、各县区、市直相关
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初步显现
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芜湖市垃圾分类工作“三步走”思路如期实施。按照8月1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9月10各类学校,11月1日居民小区的总体时间节点,目前已有531个党政机关、736个各级各类学校、672个企事业单位、96个集贸市场、281个商超宾馆,76个居民小区直接参与垃圾分类,有组织有计划地朝着既定目标有序推进。
政策框架体系基本构建。一是推动地方立法。已完成《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送审稿,计划列入明年地方立法。二是制定了各项基础性文件。三是制定了分类垃圾的管理办法。
环卫系统分类承接能力有所增强,配齐各类场所分类收集容器7万个,对5000余处临街果皮箱和1000多辆环卫大小型运输车辆重新按照四分类的要求张贴了标识。利用中央财政资金购置17辆厨余垃圾分类收运车辆,各区正在整顿垃圾运输市场,杜绝个人收运和混装收运。中转站的改造正在实施,部分已经具备了厨余垃圾的转运能力并设置了有害垃圾的暂存点。
终端处置渠道着力打通。现有厨余垃圾在过渡期,全部由餐厨垃圾处理厂(桑青科技)负责处置,已将该厂的处置能力提升一倍,并制定了应急处置方案。市生态环境局已经制定了有害垃圾的招标方案即将实施,市商务局也在推进可回收物的规范管理。
分类实效初步显现。生活垃圾从8月份开始实施分类后,各类垃圾产生量与7月份未分类时垃圾产生量相比,增减明显。最新数据显示,10月份芜湖市“其他垃圾”产生量为78469.6吨,比7月份产生量减少3060.35吨,下降4%。10月份芜湖市餐厨(厨余)垃圾产生量为6643.97吨,比7月份增加1669.11吨,增长33.55%。有害垃圾已经开始分拣暂存,垃圾分类后,量变明显。社会共识初步形成。芜湖市各阶层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认知程度和认可程度均有大幅提升。检查、考核、调度机制基本建立。
暗访13个首批开展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
11月12日至13日,市分类办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在7点至9点,18点至20点两个时间段内,对市区13个首批开展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进行暗访,包括蓝湖郡、平湖秋月、弋江新生活、荷夏园、云顶国际、长江长二期、金湾锦苑、幸福里、保定新城三期、峨桥花苑、玫瑰园、万春新苑雅苑、白象小区,检查结果平均得分最高为鸠江区。发现的主要问题集中在撤桶不坚决、督导不到位(现场无督导人员)、宣贯不标准、分类运输不规范、投放效果不理想五大类。
当天会议指出,芜湖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初见成效,但问题和制约瓶颈也逐步显现,实现全覆盖的既定目标不容乐观。县区的重视程度有待提升,必要的经费保障尚需支持,终端处置能力急待提升。
全力攻坚“居民小区”主战场
记者获悉,下一步,芜湖市在首批居民小区分类基础上,12月20日前将完成第二批试点居民小区分类工作,每个镇街不得少于2个,首批、第二批试点居民小区总数不得少于辖区居民小区的10%。
巩固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学校的分类成果,坚持常态化的检查和曝光,县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双追究。从严落实《关于全市环卫系统拒绝收运、处理混装生活垃圾的通知》,专项开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执法活动。尽快实施以奖代补,积极会同市财政部门尽快制定出台以奖代补政策,根据督查考核成绩,分级分档实施奖补,充分调动县区积极性。着力解决处理终端,积极会同大桥开发区、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公管局加快推进厨余项目。积极督促生态环境局年内启动有害垃圾的收处,督促商务局尽快组织可回收物的回收。规范开展督查考核,坚持每月的市级调度会制度。加快推进第三方考核的招标工作。2020年元月1日起正式实施考核。加快推进地方立法,力争明年上半年完成立法工作,从而解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时面临的诸多法律问题和群众质疑。持续营造宣传氛围,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社会宣传,持续开展垃圾分类进学校、进企业、进小区宣传行动。发挥社区志愿者组织作用,重点加强试点居民小区面对面宣传。
记者 胡芳 实习生 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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