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发出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 不孝子多次打骂父母 七旬老夫妻获“保护令”
含辛茹苦将唯一的儿子拉扯大,不仅没享受到儿子的孝顺陪伴,还要被不孝子“啃老”,忍受不孝子的谩骂和殴打。病弱残疾的七旬老夫妻多方求助无果后,前往弋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8月12日,记者从芜湖市弋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为避免老人再忍受“家暴”,近日弋江区法援中心对其儿子发出了该区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
儿子劣迹斑斑 二老常遭打骂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是一对年过七旬的老夫妻翟某与唐某。翟某身患残疾,唐某也长期体弱多病,而被申请人正是现在仍在社区戒毒所的他们的亲生儿子,曾因吸毒、斗殴等前后入狱过七次。
该子少时因学习成绩不佳,未成年时就走入社会,但其懒惰成性,不久就因抢劫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出狱后不满一年,再次因抢劫罪入狱。刑满释放后便游荡于社会,整日无所事事、不务正业,后来甚至开始吸毒。因沾染毒品被芜湖公安行拘释放后,又因聚众斗殴再次入狱。出狱后两年前往广州,一年内因吸毒被行拘两次。返回原籍芜湖后次年,又因吸毒被拘并社区戒毒三年,现尚在社区戒毒矫正期间。
他不仅不能赡养老人,还因无业无房,长期携其女友和女友之子居住在老人家中。相处不甚融洽的屋檐下,儿子的辱骂与殴打对于老两口来说如同家常便饭。老夫妻都已年逾七旬又身有残疾,只能靠着不多的低保金勉强度日,儿子的到来使原本就难以为继的日子雪上加霜。不堪忍受的他们多次向社区反映或报警处理,但均未避免遭受不孝子的家暴行为,使得二人每日提心吊胆地过日子。
法律援助中心伸出援手
两位老人多方寻求帮助无果后,前往弋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弋江区法援中心受理后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指派律师杨文珍承办该案。杨律师向老夫妻详细了解了他们遭受儿子家庭暴力的情况。依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暴或面临家暴现实危险,而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应予以受理。人身保护令的内容可以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和其他措施。根据老夫妻反映的情况,因该子的行为构成家暴,唐某与翟某可以共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考虑到老夫妻年迈无自行收集证据的能力,法援律师杨文珍前后四次到辖区派出所调取老夫妻的报案记录、和辖区街道进行沟通出具证明,也咨询了二人邻居。但上述证据均只能表示老夫妻多次反馈该子存在家暴,但无法证明该子确实存在家暴行为。后经研究,调取了该子的犯罪与吸毒的记录,证明其多次暴力犯罪,存在现实的暴力危险。
申请六个月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援律师向法院提交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申请事项包括三项: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三项。法院考虑到该子迁出后无住所,本着教育挽留的原则,最终裁定支持前两项诉讼请求,驳回第三项,并当场向该子送达该裁定。
办理该案,法援律师杨文珍也感概良多:“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已有三年多,但现实生活中申请能够获得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的并不多。原因主要是大多数人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对家庭暴力行为予以忍受,纵容了加害人变本加厉施暴。即使是有维权意识的当事人,也因家暴当时没有保留有效证据,使得家暴行为很难认定,维权之路十分艰难。”本案中该子存在多次犯罪和吸毒的前科,老夫妻因其家暴多次报警,再加上二人是低保户和并有残疾,多种原因才使此裁定得以准许。“虽然人身保护令的有效期只有六个月,但希望半年内,该子能够遵守裁定内容,好好反省改过,让老父老母过上安稳的晚年生活。”记者 顾娅 实习生 李宇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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