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硬兼施”巧执行 双手一握泯恩怨
当最后的17万元到账的信息提醒声响起时,镜湖区法院接待室里曾对峙的双方终于松了一口气。受害者王某的兄长感慨道:“事故造成了我弟媳的不幸,也给几个家庭带来了重大损失,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这个执行案件及全部赔偿都已履行到位,我们十分欣慰,也体谅对方,毕竟交通事故不是故意的,我们之间也无冤无仇。”王先生兄弟仨都主动和肇事者张某握手。
据镜湖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运新介绍,本案中王先生的爱人吴女士,三年前所遭遇的一场“飞来横祸”。2016年8月24日早晨,吴女士骑电动车去上班,经过弋江北路欧亚达家居门前路段时,与张某驾驶的轿车相撞。后送医抢救虽性命无虞,却成了植物人,终生需依赖护理。经鉴定,吴女士的伤残等级达一级伤残。镜湖区法院判决,轿车驾驶员张某须赔偿吴女士各项费用475000多元。
家中女儿还未上小学,双方老人需要照顾,所欠外债未偿还完毕,如今妻子又罹祸需大笔治疗费用,吴女士的丈夫王先生心力交瘁,急需法院执行赔偿。
肇事者张某却表示自己一次性难以拿出全部赔偿款,只能分期支付。而王先生却急需后续治疗费用,还要清偿之前所欠的外债。执行法官随即将张某位于弋江区南瑞新城的一处住宅查封,催促其尽快付款。迫于执行压力,张某缴纳了12万元至法院,但这对于王某的家庭来说仅是杯水车薪,难以缓解王先生的经济困境。
镜湖区法院执行局随即加大执行力度,对张某名下的房屋张贴腾房公告,又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张某经常出差跑业务,这一系列举措让其不得不出面与王某商谈。当张某与受害者家属王先生及家人在法院见面后,其提出希望可以一次性解决。双方就总的赔偿额进行了商谈,并最终达成共识。
2018年8月15日,张先生同王先生在法院达成了一次性赔偿协议,由张先生一次性赔偿99万元(含法院已判决数额及后续治疗费用),剩余应支付87万元,分三次支付。一年间,张某如期支付了两笔赔偿款共计67万元。今年7月底,张某表示希望提前支付最后一笔款项。
前不久,双方在家人陪同下来到法院。张某交给王某3万元现金后,通过手机银行转账支付了剩余的17万元,才有了开头“握手泯恩怨”的和谐一幕。随着当事人双方在法院出具的款项结清说明上签下名字,这起致人一级伤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终画上了句号。
记者 顾娅 实习生 李宇亭
新闻推荐
西餐厅的大厨正在为客人准备精美的点心。像这样的“大练兵”,铁山宾馆每年都会举办。餐饮部的服务员正在仔细地摆放餐具。...
芜湖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芜湖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