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臣健身馆“过河拆桥”? 初始会员换通卡得另补300元

大江晚报 2019-03-12 01:36 大字

本报讯 市民杨女士近日致电本报新闻热线3838110,投诉星隆国际的梵臣健身馆做法不合理,对初始会员“过河拆桥”。

事情还要从去年秋天开始,杨女士和同学在聚餐后遇到几个发传单的促销人员,推荐他们加入当时尚未开业的梵臣健身。“说有优惠,办三年卡原价是2480元,现在优惠300元,2180元即可办卡。我们两人都交了钱。”过了一段时间,该健身馆在位于赤铸山的联华超市又开了一家分店,并为很多人免费办理了两店的通卡。

杨女士想着新店离自己家近一些,也打算过去锻炼,但却被告知不能换通卡,除非再交300元钱。“所有三年卡会员的权利都应该是平等的,商家这么做,就是过河拆桥,想把当初优惠的钱再借机要回去。”杨女士对此非常不满,她说作为初始会员,享受优惠的同时也承担了风险,健身馆现在的做法完全浪费了他们的信任。“钱不多,但不是这个道理。”她还告诉记者,自己私下问过门店经理,对方表示从个人角度不赞成补钱,但这是公司的规定,也没有办法。

针对她的问题,记者联系了梵臣健身星隆店,一位姓吴的经理作了回复。“补钱不是针对卡种的,也不是针对第一批预售卡会员的,而是针对实际消费额的。”吴经理说,换通卡有一个门槛费,就是必须达到2480元,消费不足的都需要补足。这个数额是店里根据成本综合算出来的,“毕竟是两家店,器械不同教练不同,两边的管理层也不同。想要通用,需要有一定的消费基础。”

吴经理还说,虽然老会员有意见,但也不能破这个例,“在芜湖健身行业就是这样,你要为一个人让步办了通卡,后面人都会要求降价,那就很难处理了”。而且,首批预售卡已经优惠了很多,“2180元换到现在只能办2年卡”。

最后,记者又联系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的李文玲律师。李文玲表示,这个规定不合理。关于消费门店,如果办卡时双方没有特别的约定或者标注,如“此卡仅限于某某店消费”一类的话,应该是可以在该商家名下的所有店铺使用。“从法律上来讲,总公司和分公司是上下级的关系,都是同一个法人。”

记者 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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