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 有了“负面清单”
本报讯记者获悉,为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和安徽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芜湖市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试行)。
芜湖市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试行)共25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或发布招生简章或广告与备案不一致。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学生接受培训;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和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未向所在地县区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不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开展学科培训的内容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不相匹配,培训进度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培训时间不符合规定,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为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提供教学场所、教学条件、生源信息等均入负面的清单。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经开区要落实以县为主管理责任,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全面推行黑白名单制度。将负面清单作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发布黑白名单的重要依据。对已经审批登记,但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应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及时将其从白名单上清除并列入黑名单;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
记者 王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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