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作家天一案二审开庭:因售色情刊物一审被判10年半
@中青网新闻中心 12月18日消息,网络作家"狗娃子天一"(刘某某)被判刑一事18日开庭,去年11月她因出售淫秽刊物《攻占》被芜湖公安抓获,一审时她被认定销售淫秽书籍7000余本非法获利1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判决依据为20年前的司法解释,其不服提起上诉 ,由于二审审判长认为该案证据还有待进一步核实,该案未当庭宣判。
(原题为《天一案二审直播开庭:因售色情刊物被判10年,女犯不服当场叫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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