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2018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二)

大江晚报 2018-09-11 01:04 大字

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建立诚实守信的法治环境,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现通过公布公示,对以下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将承担如下法律责任或不利后果:1、限制高消费,如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2、限制出国(境)。3、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4、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和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限制。5、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高级管理人。

新闻推荐

小学语文老师

勾着头,戴着眼镜,浑身泥泞,打开衣被覆盖包裹着的稻箩,见书没被淋湿,疲惫的他露出了欣慰的笑容,立马把桌子移到了靠正屋的那边,把...

芜湖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芜湖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