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示

大江晚报 2018-08-08 01:19 大字

为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质量,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芜湖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芜湖市2018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意见》,镜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织开展了辖地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根据考核情况和相关会议评议,拟认定“镜湖区原汁原味粗菜馆”为镜湖区第二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现予公示,欢迎社会监督,如有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镜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0553-2836653,通讯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新都花园菜市场楼上。邮箱:774632662@qq.com。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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