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芜湖供电公司“临时接电费”退费通知
尊敬的电力客户:
遵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7〕189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文件要求,现将“临时接电费”退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退费范围
退费金额按照供用电合同约定,退费时间计算到2018年7月31日,已缴纳“临时接电费”的临时用电客户。
二、退费需提供资料
1、“临时接电费”退费申请或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2、退费客户身份证明(退费客户为企业的应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退费客户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应附相关证明资料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退费客户为个人的应附身份证明资料)
3、临时供用电合同复印件
4、供电公司出具的临时接电费收据原件
5、客户退费账户信息,退费通过银行退回至原付款单位(或个人)和付款银行账户。
三、办理地点可以在以下四个供电营业厅任选
1、江北营业厅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二坝镇雍南街道(通江大道旁),电话:0553-6540976;
2、城南营业厅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漳河路7号,电话:0553-3807930;
3、城东营业厅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万春西路与祥泰路交叉口(融汇科技产业园内),电话:0553-3805151;
4、中山北路营业厅地址:芜湖市中山北路25号供电大厦一楼(华强广场旁),电话:0553-3807717。
四、退费截止日期:2018年12月31日
国网芜湖供电公司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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