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房产中介从哪弄到的业主信息?律师:买卖、交换公民个人信息违法

大江晚报 2017-08-15 01:00 大字

自去年以来,芜湖房地产形势较火,二手房市场也较为活跃。不少房产中介趁机开拓市场,频繁致电业主,询问房屋是否出售,此举也引起很多业主的反感。有业主表示,房产中介的业主信息,物业公司泄露的嫌疑最大。对此,律师表示,房产中介无论是买卖还是交换公民个人信息,都构成了侵权。

房产中介频繁致电引业主反感

自今年以来,柏庄春暖花开小区的马先生就频繁接到各类房产中介的电话,不胜其烦。接通电话后,对方询问他在小区里的房屋是否出售、出租。一开始马先生还能有耐心,解释称房屋自住不卖不租。后来不断有房产中介打来电话,他十分恼火。这些来电骚扰的中介,不仅有小区门口的房产中介,甚至远在中央城的房产中介也打来电话。8月13日,他就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友家中介中央城店,询问其房屋是否租售。马先生十分恼火,询问对方怎么知道自己手机号的,对方称是同事给的。

频繁被中介骚扰的,并不止马先生一个人,小区里的很多业主也被骚扰过,就连其同事季先生也接到过中介电话。马先生原先想把这些中介的骚扰电话拉进黑名单,不过现在骚扰电话号码太多了,有的还是手机打进来的,拉都拉不完。由于职业关系,他的手机常开着,遇到这种骚扰电话,十分气愤。

业主个人信息缘何泄露?

让人疑惑的是,房产中介是如何知道小区业主个人信息的呢?而且,中介人员准确地知道业主的房号、姓以及手机号码等。对此,不少人怀疑是物业公司泄露出去的。

去年,深圳一名业主频繁接到房产中介的电话,一气之下上门质询,竟然发现中介电脑中竟然存放着小区数百位业主的电话号码、门牌号等信息,排列格式及电话号码后的备注信息与小区物业管理处登记的业主信息高度吻合。气愤之下,业主报警。

据外地媒体报道,中介、装修公司在向物业人员购买业主信息时,有些物业并不会爽快地答应将业主的信息出售,因为他们也知道这是隐私,泄露出去是不对的,最后中介、装修公司通过“公关”花钱购买,平均一户业主信息只卖两三元。

另据记者了解,房产中介除了从物业公司那里购买业主信息外,同行之间也互相交流,互相交换业主信息。有的信息,不知道被交换、甩卖多少次了。

律师:买卖、交换公民个人信息违法

对此,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的李文玲律师表示,买卖、交换公民个人信息违法。

她称,《刑法》第253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李文玲律师解释道,这里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最高法、最高检于2017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入罪的10种情形,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的;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等。

李文玲律师表示,根据上述司法解释,不仅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是违法行为,房产中介之间交换公民个人信息也已经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她建议,对于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切不可为了一己私利而触犯法律。

记者 马正超  

新闻推荐

“多一天少一天都不行”市检察院及时纠正“误算刑期 ”

本报讯刑罚执行是极其严肃的法律问题,执行多一天还是少一天都违反法律规定,不仅关系到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问题,还关系到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8月9日,记者从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经过市检察院的监...

芜湖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芜湖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