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不因“法不责众”而白白消逝
7月25日,本埠备受关注的“绿地高空坠物致死案”在镜湖区人民法院开庭。相关176名业主以及物业、置业公司,被死者家属送上被告席。这起悲剧已过去近10个月,此番因庭审再次勾起人们的记忆,依然令人惊心,发人深思。如何依法定责,是司法部门要做的事情。对于普通市民而言,我们该从这起悲剧中获得怎样的认知?
首先是对高空坠物危险性的清醒认识。物理学常识告诉我们,一个物体从高处往下落,在重力的作用下,高度越高,到达地面时的速度也就越快。通常来说,人们不会把重物从高楼上抛下,但在一些住宅小区,高空抛垃圾的现象依然存在。此外,在伸出阳台的支架上摆放花盆和杂物,各小区里也不鲜见。这些可能没有那块致命的红心砖那么骇人听闻,但一旦落下砸中路人,杀伤力丝毫不逊色。除高楼住户留意外,常在街边和高楼下行走的人也须提高警惕,别在店招下或高楼边久留,遇到大风天气更要远离这些危险区域。
其次是加深对《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在法治社会中,生命不会因为“法不责众”而白白消逝。昨天本报相关报道中提到,绝大多数住户对成为“被告”都感觉冤枉,特别是那些事故发生时尚不在家的住户更是觉得无故受此牵连。但是,死者家属的诉讼请求完全合乎法律。在这起案件中,因为取证难度较大,很难确定具体的侵权人,所以根据《侵权责任法》,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将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不论这起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如何,一块砖头引发的血案已经酿成,对逝者和其家属造成的伤害已不可挽回。这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典型案例,不应只成为我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一晃而过,而应该警醒我们,看似平淡往复的日常生活中,往往暗藏隐患和危险,曲突徙薪,防微杜渐,既是对社会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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