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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开具新规定实施本月起 企业开发票要填“税号”了

大江晚报 2017-07-06 01:26 大字

对于许多开发票的会计来说,原先开发票,可能只需要反复核对发票抬头,企业的名称可千万不能写错。本月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正式实施,对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做出明确规定。如果你是老板,赶快把“税号”发给员工;如果你是员工,赶快找相关人员索要公司“税号”。

开具发票多了个“税号”

根据该公告,以前只填写企业名称就能开增值税发票、用于企业报销的时代即将终结。根据国税总局通知,7月1日起,购买人开具企业发票,还需提供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即“税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将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另外,必须如实填报发票内容,不得变更品名和金额。

昨日,记者来到市区瑞丰商博城附近,在一家办公家具销售点,一位办事员正急着打电话给单位会计,索要“税号”。“以前我们采购,主要就盯着供货商发票抬头不能填错,最近一段时间没采购,发现开增值税发票必须要有税号,要不然后面很麻烦。”这位方经理告诉记者:“幸亏店主提醒了,要不然这笔采购后期可能很麻烦。”在附近另外一家灯具销售店,店主表示:“现在绝大多数采购员都知道需要税号,个别不知道的,我们在开发票的时候,也会提醒的。”

商家不得拒开发票

据介绍,从本月开始以企业名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若不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不属于正规发票,不能用于税收凭证计税、退税、抵免等。

但是,记者从税务部门获悉,这项“新规”只针对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不包括个人、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中的非企业单位等。因此,商家如果提出要提供身份证号才能开个人发票的要求,消费者可以拒绝。也就是说,商家不得以新规为借口,拒开发票。

发票再也不能打“马虎眼”

对于一些企业人员来说,以前开发票比较头疼的就是,商家写的内容太笼统。特别是一些超市,购物的内容往往随便写个“日用品”、“办公用品”。导致许多采购员需要单独附一张购物清单。而根据新规,购买或销售商品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商品名称如实开具,不得填开与实际商品不相符的内容。

据了解,新规实行后,在商场超市消费买东西时,不能再开“食品”、“日用品”、“办公用品”、“礼品”、“劳保用品”这种大类别,而是必须按照明细如实填写。对于以前管理较松的购物卡,以前,这类发票的抬头名称一直模糊划分,但新规对此有明确规定。芜湖税务人员表示,以前,餐饮储值卡可以直接开成“餐饮”,超市购物卡直接开成“日用品”,但以后,所有预付费的储值卡都必须明确开为“预付卡销售和充值”项目。

记者 汤荣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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