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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罚!

大江晚报 2017-07-05 01:01 大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否则将处以罚款100元扣3分的处罚。但在我们的城市,一些驾驶员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时,却没有主动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为全面治理城市交通秩序,市经开区交警大队近日迅速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的专项整治行动。大队调整勤务安排,加大不礼让斑马线现场执法和劝导力度,对违法驾驶员利用移动警务通现场处罚,以提升执法管控效能。同时还针对斑马线设施不合理、不完善等问题,开展排查整改行动,保障行人过街安全。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不仅是遵规守法的表现,更是江城文明交通的重要标志。礼让斑马线是对生命的尊重,斑马线看似小事,实则是关系民心的大事。交警将主动作为,像治理酒驾一样,深入推进不礼让斑马线治理,严管严查,长抓不懈,常态治理,久久为功,牵引城市交通秩序整体提升,带动江城市民文明素质和法治意识整体提升。记者 涂志勤  文/摄

7月3日早晨7点34分,芜湖市齐落山路上一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

7月3日早晨7点34分,芜湖市齐落山路上一辆出租车不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值勤交警发现后及时进行查处。

7月3日早晨7点45分,经济技术开发区交警正在对齐落山路不礼让斑马线上行人的机动车驾驶员现场处以罚款100元扣3分的处罚。

交警对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驾驶员正现场录入违法信息

7月3日早晨7点50分,经济技术开发区交警正在齐落山路指挥交通为过斑马线的行人护航。

机动车如与行人抢道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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