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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宫”的 最后疯狂——命案实录下篇

大江晚报 2017-06-28 01:00 大字

一波三折

上期回顾:2013年8月27日,芜湖市弋江区火龙街道郭西自然村发生命案,犯罪嫌疑人在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之际行凶杀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王宏金,1968年生,从小被人抱养,家庭教育缺失。1986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989年刑满释放;1991年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999年释放;2000年因为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12年释放。

然而,正当警方觉得王宏金这位劣迹斑斑的“三进宫”与此前刻画的嫌疑人特征高度吻合的时候,却从死者陶某指甲中提取的生物检材中,验出另一个男性的DNA数据。难道嫌疑人另有其人?更为奇怪的是,该数据后来竟然比中另一起案件死者的DNA,使案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专案组通过仔细分析陶某与另一起案件死者的关联性、调看相关尸检录像才意外发现,死者陶某的指甲在提取生物检材之前,尸体在挪动过程中受到另一起案件死者生物检材的污染。

一度被排除嫌疑的王宏金就这样再次回到了重点摸排对象的名单里。通过走访王宏金的关系人,得知王宏金平时在沈巷自己外甥承包的工地上打工,但案发时间段却一直请假,通过调取他的手机通话记录,案发时间他正在火龙街道一带活动。而且,案发前王宏金四处找人借钱,显得经济拮据,很长时间没有去棋牌室打麻将,但案发后的29号却买了手机、打了麻将。还有人看到王宏金案发的当天上午穿着拖鞋和三角裤在洗T恤衫,一双皮鞋放在旁边。沈巷的工友还反映,王宏金从家里回工地上班后,没听他提过火龙街道有人被杀的事。家门口发生了那么轰动的“大新闻”,平时比较“八卦”的王宏金却对沈巷的工友们只字未提,这显然不太符合常理。

王宏金的疑点显著上升,9月8日,时任弋江刑警大队大队长的江世贵带着办案民警赶到沈巷,与王宏金进行了正面接触。

在沈巷派出所,警方讯问王宏金长达8个小时,王宏金始终表现得情绪稳定,没有对警方讯问表示反感,也不反问警方找他的原因,这同样显得不太符合常理。讯问结束让王宏金回工地之后,办案民警驱车返回市区,半路上江世贵突然觉得刚才应该查看王宏金钱包里的人民币,也许上面留有死者的血迹。于是刑警们调转车头又回到沈巷,把正在补觉的王宏金从床上叫起。虽然在王宏金的钱包里没有发现任何疑点,但这一次王宏金一改刚才被讯问时的神态自若,显得极度紧张,这更加大了刑警们对王宏金的怀疑。

巧使妙计

尽管刑警们心里认定“就是他”,但手里依然没有能够给王宏金定罪的直接证据,于是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胡建平坐镇指挥,研究计策,决定给王宏金“上点手段”“加点压力”。

警方依法将王宏金传唤到刑警队,然后请来戴着浴帽、穿着白大褂的法医,煞有介事地剪了几根他的头发,然后没有跟他多话,不动声色地放他回家。结果,以为自己不小心在现场留下什么生物检材被警方找到的王宏金,开始更加惊慌,迅速跑到一位朋友那里,不仅告知对方他杀了人,而且要对方赶紧开车送他逃跑,否则24小时之内警方会来抓他。

王宏金没有想到,他的这番“狗急跳墙”的举动,早已在警方的秘密监控之中。2013年9月16日晚上8时许,警方将正要外逃的王宏金捉拿归案。当晚,在弋江刑警大队的审讯室里,经过五个小时的斗智斗勇,王宏金交代了自己全部犯罪事实。

在王宏金49年的短暂人生中,有一大半都是在狱中度过。从18岁第一次入狱,他三次被判刑,罪行一次比一次重,刑期一次比一次长。在他长大成人之后,接触最多的人除了狱友就是警察。他自认为最善于和警察打交道,自以为再次犯罪不会被警察发现任何蛛丝马迹。然而,事实证明王宏金高估了自己的反侦察能力。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在智勇双全、命案必破的芜湖刑警面前,王宏金的“最后疯狂”终将随着法院的死刑判决画上永久的句号。

下期预告:审讯王宏金时,按常规也许一个星期都未必能让他交代,如果他拒不交代,警方可能会因证据不足不得不放人。结果江世贵仅用了5个小时就让王宏金缴械投降。   记者  吴小兵

(图片由芜湖市公安局提供)

办案人员在对王宏金进行检查。

王宏金在指认购买作案工具的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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