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欠钱不还 先忽悠再自残躲避法院执行
本报讯 近日,芜湖经开区法院加强案件执行力度,执结了一批案件。其中,大部分案件当事人均能冷静客观地配合处理执行法律事务,而部分当事人企图采取忽悠拖延、过激自残的方式逃避法院的执行,最终未能得逞反将接受更为严厉的处罚。
在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芜湖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欠付数名申请执行人工程款及保证金等合计1300余万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严某个人亦欠付他人股权转让金900余万元。芜湖经开区法院遂传唤严某到法院配合执行。严某进入法院之后,表现得很轻松,他向法官说:“我在深圳的一家高新企业正在上市和寻求合作伙伴,外方合作伙伴已经找好了,马上就能融资好几千万。”并信誓旦旦地承诺:“在下个月底前我就把所有的欠款一把还上。”他还责怨法院将其所属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导致与他人合作失败、损失高达400多万元。当法院询问其一年收入有多少时,严某竟声称有10个亿。
面对严某的虚夸,法院拿出了一份其在2017年1月份所作的执行笔录,笔录上记载严某代表被执行人该投资股份公司承诺于2017年3月31日前给付某两名申请执行人第一期分期款项100万元,却从未兑现。此时,严某有点乱了方寸,仍然试图用“缓兵之计”搪塞法院执行。
当法院通知了部分案件申请执行人到法院来面谈。严某一下子变得情绪激动起来,一边说愿意和解,但不愿意跟对方当事人见面,一边当着法官的面给亲友打电话让其为他安排好“后事”。在与申请执行人现场沟通时,严某竟把自己随身携带的玻璃杯摔在地上,右手捡起玻璃碴子,往自己的左手腕上割。法院执行员、法警等拉住了严某,制止了其继续自残 ,将其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由于治疗及时,严某受伤手臂经消毒、包扎后,医生诊断并无大碍。随后,执行人员将其带回法院继续执行。严某以自残方式拖延执行的计划落空了。经过法院执行人员的说服教育,严某认识到错误,并向法院作出书面的悔过。最终,法院综合考虑严某对抗执行的情节、后果,悔过态度,决定对其处罚1000元。严某表示认过服罚。
杨俊生 顾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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