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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作出明确规定中考生的这些信息必须公示

大江晚报 2017-05-30 04:00 大字

本报讯  2017年芜湖市中考中招大幕即将拉开,为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确保芜湖市中招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市教育局对考生重要信息的审核、录入与公示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考生重要信息须审核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和各初中毕业学校,要明确审核内容,着重做好下列考生重要信息的审核工作:(1)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含过渡指标生)、切块分配指标生的考生资格;(2)作为省示范高中切块指标测算基数考生资格;(3)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4)政策照顾加分考生资格;(5)历届生届别;(6)无初中学籍的社会考生身份;(7)因听力残障英语听力免试考生资格;(8)考生地理、生物学业考试及信息技术考试成绩是否合格。审核工作中,各单位必须依据有关规定,对考生相关资格等重要信息进行认真审核,不得弄虚作假。

考生重要信息须公示

作为实施阳光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校要按工作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将考生重要信息等内容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家长及学校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各校公示的具体内容为:(1)具有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含过渡指标生)、切块分配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名单;(2)省示范高中切块指标测算基数;(3)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的学生名单;(4)享受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名单(附加分内容、分值);(5)历届初中毕业生届别;(6)无初中学籍的社会考生名单;(7)因听力残障英语听力免试考生名单;(8)学生地理、生物学业考试及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名单。以上内容统一公示时间为5月31日—6月6日。此外,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普通高中免试直升生名单也须在校内适时公示。

在公示工作中,须建立并实行举报和申诉制度。考生、家长和学校教职工等如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及公平、公正性存在疑议,可向学校及市、县(区)教育纪检部门提出举报或申诉。各校要公示市、县(区)及学校举报电话(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553—3852063;市教育考试中心举报电话:0553—3884570)。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果自负,同时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记者 王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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