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将不再是“三有”动物? 移出“三有”名录不等于可滥捕滥杀

大江晚报 2021-12-28 00:40 大字

去年12月5日,芜湖神山公园曾因野猪出没而采取封园围捕行动。(资料图片)

南陵丫山花海石林不但是个景区,也是中药材丹皮种植的重要基地,因为地处山区,经常有野猪出没,特别是近几年,野猪来拱地糟蹋牡丹花的现象愈演愈烈。“因为野猪是‘三有’保护动物,我们也不能采取任何措施,今年花田里又不同程度被野猪毁了,牡丹花的根部都被野猪啃了。”25日,丫山花海石林丹皮种植基地的工作人员陈英告诉记者。

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该征求意见稿中可以发现,曾于2000年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猪已被删除。

芜湖市南陵县境内有1626头野猪

今年以来,芜湖市境内有关野猪造成人身威胁和财产损失的“报案”,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科长唐云鹏已经接到近30个。“野猪是个杂食动物,什么都吃。印象中,近几年这样的报案是越来越多,芜湖市民印象比较深刻的应该是去年12月初神山公园闹野猪的那次。在野猪案件的处置中,我们一般会按照自2011年起施行的《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作为依据。为了更具有实操性,芜湖市湾沚区也出台了自己的补偿办法细则。今年年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牵头单位,再次要求芜湖市各县区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细则办法。地方细则办法出台的紧迫性恰恰印证了近几年芜湖市境内野猪对人类生产、生活的侵扰越来越严重。对于这次野猪移出‘三有’名录,我个人意见是赞同的。”

说芜湖境内的野猪越来越多,也是有科学调查依据的。唐云鹏告诉记者,今年夏天进行的芜湖市境内的安徽省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中,50个样地中只要是在山区,考察人员几乎无一例外都发现了野猪活动的踪迹。今年8月至10月,芜湖市在南陵县、繁昌区和三山经开区展开了野猪种群数量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芜湖市南陵县境内有1626头野猪,数量惊人,为被调查的三地中数量之首。“这个结果表明芜湖市部分区域的野猪种群数量已经超过了当地环境的承载力,野猪原先的栖息地已经满足不了它们的生存,所以才会一再出现在人类的视野中,出现‘与人争地’的现象。”唐云鹏透露,在科学调查的基础上,芜湖市各地林业部门向上申报了基于种群调节为目的的猎捕计划。“根据我们的申报,目前安徽省林业部门给我们审批的野猪猎捕数量在200头,狩猎完成时间在明年1月底之前。目前,繁昌区、三山经开区和南陵县都已经动起来了,其中南陵县的猎捕计划在130头。”

移出“三有”名录≠可滥捕滥杀

从2000年到2021年,这次的《征求意见稿》一旦通过就意味着野猪将结束它在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名录中21年的“黄金时代”。唐云鹏表示:“这也同时意味着从国家林业部门的层面上认定野猪已经属于不存在生存威胁,反而可能损害自然生态系统的物种,下一步,在林业主管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可以将对野猪猎捕的范围、数量放宽。但同时,用枪猎捕的,要有组织的按照枪支管理规定;《保护法》里禁止用的工具不能用;保护区里的野猪不能打;野猪从名录中调出之后,如果数量减少,日后还有可能调回来。”那么,老百姓关心的移出“三有”名录后,野猪是不是就可以打来随意食用吃肉了呢?唐云鹏表示,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法律规定,野生动物归国家所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不论是不是‘三有’动物,都不可以食用。我们林业部门计划猎捕的野猪也要集中无害化处理。”

采访中,安徽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的动物学专家吴海龙教授也向记者表达了他的看法:“物种的保护等级取决于它的种群现状,近年来,野猪由于缺乏天敌豺和豹以及不允许狩猎,造成种群数量扩大,和人类生产生活的冲突越来越明显,所以这次如果被移出‘三有’名录也属于正常。动物的保护等级实际上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不是也不能一成不变,就算野猪不再是‘三有’保护动物,我想强调的是,作为野生动物,野猪也不能随便打、随便吃,同样是违法的。移出‘三有’名录并不等同于给野猪下了一条滥捕滥杀令,这是一个误区,希望公众要明白。”记者 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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