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母亲拒付病弱女儿抚养费 强制执行保障孩子合法权益
本报讯10岁的可可(化名)是一名让人怜惜的孩子,从小身体不好,几年前又被查出患有自闭症。2017年,可可的父母离婚了,可可跟随父亲晏某生活。可可治疗所需的高昂医疗费用让父亲晏某的生活不堪重负。而其母亲蒋某却拒不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支付可可抚养费。3月23日,记者获悉,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南陵县法院强制执行,拘传蒋某,用高效的执法手段为可可拿到其母拖欠的抚养费用。
2017年,可可的父母晏某与蒋某因感情不和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双方约定婚生子可可由其父亲晏某抚养,但未约定抚养费。2019年,因可可常年体弱多病,需要大量医疗费,晏某无力单独负担抚养费用,便将蒋某起诉至南陵县法院要求其支付抚养费用。后双方在该院主持下达成调解,蒋某自2019年7月起支付子女晏某乙抚养费至其独立生活时止,支付标准2019年为每月700元,其后为每月1000元,每年的抚养费于当年的12月31日前付清。调解书生效后,蒋某支付两个月抚养费后便不再支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着手调查被执行人蒋某名下的财产信息,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而蒋某一直未履行。2021年3月,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蒋某从外地回到南陵后,当机立断,带队在蒋某奶奶家中将蒋某拘传至法院。在强制执行威慑力及执行干警的劝导下,最终蒋某亲属代为支付拖欠的抚养费,抚养费用的到位,让可可的生活有了保障。记者 顾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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