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场监管部门发布2020年下半年网络执法典型案例 不是江鱼冒充江鱼 明明有糖却称无糖

大江晚报 2021-01-13 00:35 大字

2020年,芜湖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进落实网络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加强了“长江禁渔”“网剑行动”等专项行动,集中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网络违法案件。日前,该局梳理了下半年全市网络案件,选取具有代表性典型案例对外公布。

案例一:菜品不是江鱼冒充江鱼

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一家大排档在网络送餐平台的宣传网页上有“正宗江化鱼烧豆腐”“长江野生鱼”“腌菜花炒虾子 主要原料:江虾”等关于江鱼江鲜的宣传字样,不过该店实际上无江鱼江鲜售卖。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无独有偶。镜湖区市场监督人员在一家酒店检查时发现,该酒店在网络送餐平台上销售的套餐菜单中有“清蒸江白鱼”“白汁烧江鮰鱼”,网络平台上网友推荐其他菜品里仍有“一飞冲天江白鱼”“清蒸长江白鱼”。虽然线下店面现场没有发现“江鱼”“江鲜”等字样的宣传标语,现场也未发现有白鱼、鮰鱼售卖。但其在网络平台上的行为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被给予了一定的处罚。

案例二:房地产企业宣称“市区单价最低”

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一家房产企业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轻轨口,距离在建2号线轻轨万春湖站步行5分钟,10分钟车程到达芜湖政务中心。”“低总价,低投入,回报率高”“投资升值有保障”“无忧托管,统一运营管理10年前5年保底5%5%6%7%8%……”“低单价,低总价,更低于市场价,总租十年……回报率5-8个点”等广告宣传语。这些宣传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禁止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同时发布的“低于周边新盘价格1000元起”“城南最后的天然居住地……目前最大的新建楼盘聚集区,城南新中心……”“市区单价最低”“配套齐全,芜湖最大湿地公园……”等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材料证明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案例三:网上称饼干“无糖”欺骗消费者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线索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淘宝网店“锦味园零食工厂店”销售的“九蔬小圆饼”(100g/袋),在网页上宣称“锦味园九蔬 蔬菜薄脆饼干无糖蔬菜味全麦咸味儿童网红小饼干100g”。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规定:食品碳水化合物含量≤0.5g/100g(固体)或100ml(液体),可声称无糖。但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实物外包装标签标注碳水化合物69g/100g。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案例四:食用油号称延缓衰老提高免疫力

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天猫网站经营的“谷太太旗舰店”销售“谷维多稻米油非转基因5L食用油”,该商品宣传页面中含有“具有延缓衰老,抗突变,提高免疫力能力以及改善神经系统功能等作用”等字样。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当事人进行了处罚。记者 李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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