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民称买二手车“被坑” 多出的6000元“金融服务费”从何而来?
近日,芜湖市南陵县的一位读者王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0553-3838110反映,他在车行购买了一辆二手车,贷款却莫名其妙地多出了6000元所谓的“金融服务费”。“这到底是暗里的潜规则,还是明摆着坑人?”
还款莫名“涨价”
事情还要从2019年3月说起,王先生经熟人介绍,在南陵县鑫达二手车车行选车,最终看中了一辆2016年的东风菱智M3,后通过微信交流,分期贷款买车,与销售员协商好的价格是38500元。“首付3500元,贷款35000元,分36期偿还。当时车行提出还有1500元的金融服务费,我也同意了。”
之后,王先生便通过微信将几笔钱一并转账给车行。同时,由于工作忙和信任,他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后,就交由车行办理后续流程。“我想着是朋友介绍的,应该没问题。合同没太细看,也没催着要。”直到现在,王先生还未拿到最后“定稿”的合同,不清楚上面的具体内容。
之后,王先生便定期进行还款。然而不久前,他查询贷款进度时,却发现事情有些蹊跷。首先,这家受理银行并不在本地,而是湖北黄冈的一家工商银行。最重要的是,银行方面表示他的贷款总额不是35000元,而是41000元,加上利息等费用,一共需要还款44640元,“我当时都懵了”。
由于手头没有贷款合同,王先生当即联系了销售员。对方解释说,这6000元也是利息的一部分,但在其后来出示的初始合同中,却被标注为“金融服务费”,是车款以外的额外费用。“他(销售人员)由始至终从未提过这笔钱,而且金融服务费的1500元我已经付过了。”王先生忿忿地说,“价格都是谈好了的,现在变卦加钱就是挖坑让我跳”。王先生还补充说,那位介绍他去车行的朋友在查询个人贷款后,也发现贷款数多了1万多元。
记者随后也联系了车行方面,这位姓陈的销售员说法有所不同。“最初的1500元是手续费。然后他(王先生)贷款35000元,利息和金融服务费加上去,一共要还44000多元,这个是银行定的。黄冈银行在本地有业务员,当初都跟他说好了的,合同上也写了,他认可签字了。”对此,王先生坚称:“从未听说过这6000块钱,合同什么的还在银行业务员那,他现在也不愿意交还了。”
难道是所谓“返点”?
手续费?金融服务费?利息?一笔钱在不同人口中有了不同的说法。采访中,芜湖市一位资深二手车销售的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这笔含糊的钱有可能是所谓的“返点”费用。车行给银行介绍贷款业务,银行业务员“回报”车行一定的金额,“通常是贷款数的10%左右”。贷款合同签署完成后,车行就把这笔钱支取走了,银行业务员则需要将之“转嫁”到贷款者头上,向他收回来,业内确实称之为“金融服务费”。
这位业内人士说,这其实是二手车贷款买卖里一直存在的潜规则。“有些车行会直接向买家说明,有些则会进行各种暗示,但一般都会讲到。”如果贷款时间较长、金额较高,这笔钱更接近于利息,反之则更接近额外款项。
律师支招维权
记者稍后联系了安徽徽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刚,王律师认为,双方的争端首先要看贷款合同中有没有明确写到收取相应的费用,如果没有,王先生不需要承担。如果写明了,也要看这笔收费是否合理。“贷款是银行面向大众提供的一项业务,需要看双方对‘金融服务费’如何定义、如何计算。同时,还要考虑到银行有没有详细告知本条款的真实含义,如果消费者不知情,这就牵扯到条款是否有效的问题。”
目前双方各执一词,这种胶着状态下,王先生想维权建议先去银行调取合同、看清条款,然后和其他有同样遭遇的消费者一起收集第一手证据。如能证明银行方面没有履行告知义务,那么可向司法部门提起申请,鉴定该条款是否有效。
截止到记者稿件写作时,王先生与车行、银行仍在交涉中,银行方面已表示可将合同寄回。“在这里也给其他人提个醒,购买贵重物品时一定要和卖家讲清楚,签合同前一定要仔细看明白每个小项,并妥善保管相关文件票据。不要盲目信任别人,从我这个案例中吸取教训。”
记者 程茜 实习生 谢晓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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