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上演现实版

大江晚报 2017-12-27 01:45 大字

年轻人交友不慎,就会误入歧途。一名18岁的女子被两名“朋友”忽悠,一起合伙到芜湖市南陵县“骗婚”赚钱,而这名女子没想到的是,她以为自己在行骗,其实已经被人拐卖了,成了“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的现实版主角。12月25日,南陵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

据南陵县法院法官林先宏介绍,18岁的刘某(女)在溜冰场认识了邓某,两人相交甚欢。相识后,邓某说自己在广州有朋友,要带刘某去广州打工。刘某对邓某的话深信不疑,便背着家人,偷偷跟邓某跑了。邓某将刘某带到广州梅州其朋友官某家暂住。住了几天后,邓某、官某就和刘某商议,说没有钱用了,想通过帮刘某找婆家、骗得彩礼后再将刘某偷偷接走的方式搞点钱,并向刘某许诺事后带她到云南旅游。

对此,刘某欣然答应,并按照邓某的交代,叫邓某“哥哥”,叫官某“叔叔”,假装是一家人。官某经人介绍,知道南陵县某村民王某三十有几、尚未婚配,其父母愿意讲一个外地姑娘给他做媳妇。随后,三人便一同前往南陵县与王家人见面。

在介绍人陈某的引荐下,邓某等三人与王家人正式碰面了。见面后,王家人对刘某甚是满意,并多次询问刘某是否是自愿嫁到南陵县,刘某均表示自愿并拿出身份证让王家人去派出所核实。后王家人便在饭店宴请了他们三人及介绍人陈某,酒桌上,陈某起哄让刘某和王某喝交杯酒,王某站起来后,刘某亦主动站起来和他喝了交杯酒,王家人见状更加确信刘某是自愿嫁过来的,便表示愿意收刘某做媳妇。

此时,邓某和官某提出要求,表示刘某嫁到王家的话,要付他们家两万元的“养母费”,官某还提出要加一千八作为梅州到芜湖的费用。王家高兴之余,立即将两万元“养母费”及一千八百元路费交给官某。介绍人陈某以户口本没到的话为由,让邓某、官某交押金,一番讨价还价后,邓某留了五千元给陈某。当日饭后,邓某偷偷告诉刘某,让她先跟王家人回去,等婚礼结束后,他们再去偷偷把她接走。于是,刘某随同王家人一同回了王家。

刘某到王家后,王家人便开始张罗着办婚礼。刘某和王某举行了婚礼,过了几天,刘某发现邓某仍没有前来接她,遂吵着要王某带其到街上上网,可是王家母亲不让她出门,刘某遂企图偷跑,被王家人发现没有成功。之后,刘某偷偷用王某弟媳的手机给自己的父母打了求救电话,让父母救她出去。刘某父亲报警后,该案案发。

案发后,经调查,原来官某、邓某与刘某商议后,见刘某同意并愿意配合,两人便私下商量,拿到钱后就不再管刘某,两人在拿到骗婚彩礼钱后,次日就离开了南陵县,从未想过再去接刘某回来。

林先宏法官认为,在本起案件中,刘某既是诈骗的合伙人,也是糊涂的被拐卖的妇女,刘某以为自己是在和邓某、官某一起骗钱,却不想自己早已成为两人的拐卖对象。如果刘某一开始就不同意通过“假结婚、骗彩礼”的手段进行诈骗,也不会沦落到被人拐卖了都不知道的地步。

最终,该案经法院审理后,以犯拐卖妇女罪,判处被告人官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以犯拐卖妇女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记者 顾娅

新闻推荐

安徽马仁奇峰高空特效玻璃桥开放最高承重10万斤

“玻璃碎裂”、“吞云吐雾”、“玫瑰廊桥”……在180米高空体验“悬空”行走的感觉。国内首座高空特效玻璃桥“飞龙在天”23日在素有“皖南张家界、江滨小黄山”之称的安徽马仁奇峰对外开放,吸引...

南陵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南陵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