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猴面鹰被市民送到派出所为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南陵村民也放生了4只
[摘要]为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南陵村民也放生了4只
专家在给猴面鹰“体检”
本报讯(记者吴洋文/摄) 12月9日凌晨1时许,一位市民将一只外形奇特的迷途鸟儿送到合肥市公安局芜湖路派出所。经安徽省珍稀鸟类保护工作者联合会专家鉴定,这是一只草鸮,又名猴面鹰,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无独有偶,12月5日,芜湖市南陵县何湾镇的村民们也放生了4只猴面鹰。
9日11时许,安徽省珍稀鸟类保护工作者联合会的两名鸟类专家来到芜湖路派出所值班大厅,对市民送来的猴面鹰进行全面检查。在专家的手中,小家伙展开了双翅,抬起了头,它的脸长得像猴子,翅膀宽又大。经检查,小家伙没有明显外伤。专家试着给小家伙喂食,但它显得没有精神进食。最终,专家与芜湖路派出所履行了“交接手续”,决定先将猴面鹰带回照看,等到身体条件允许后再将其放生。
据省珍鸟会秘书长虞磊介绍,12月5日上午,芜湖市南陵县何湾镇的村民也刚刚放生了4只猴面鹰。虞磊称,猴面鹰平时以老鼠等活物为食,在我国云南大量分布,在黄山地区也有存在。之所以在合肥、南陵发现它们,是因为近年来这些地方的生态环境保护良好,为野生动物提供了很好的栖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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