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法院发布2016年十大典型案例清官巧断家务事
本报讯 2月17日,南陵县人民法院召开2017年首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16年南陵县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集中向社会公布了2016年度南陵县法院审理的具有警示、普法意义的十大典型案例。
记者从南陵县法院获悉,该院从案件的代表性、警示和普法意义考虑,选取了十大典型案例。十大案例中,“甘某危险驾驶案”是南陵县首例校车超载入刑案件。《刑法修正案(九)》将校车超载、超速列入“危险驾驶罪”,此案的审判有效提高了教育单位对校车安全的重视。“执行难”一直困扰法院执行工作,南陵县“张某、崔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是芜湖市第一起“拒执罪”自诉案件。此案为“拒执罪”的刑事自诉之路厘清了方向,对缓解执行难问题具有启示意义。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该家庭成员不仅限于夫妻之间,还包括其他家庭成员。“汪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中汪某经常以暴力方式向父亲汪某某索要财物,索要不成就多次殴打申请人。法院人身安全令的发出,对被申请人汪某起到了有效震慑,该案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实践经验和示范样本。
去年,南陵县法院专门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对拖欠进城务工人员薪资行为施行“零容忍”态度。“范某某等与南陵某纺织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系列强制执行案”中,公司经营不善,范某某等52名工人讨薪未果提起诉讼,南陵县法院及时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及时变现资产,执行款项优先支付工人工资,保障了工人的正当权益,打击了恶意欠薪的“老赖”。
除此之外,十大案例中,还涉及了婚姻登记不实撤销登记纠纷、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纠纷、储蓄合同纠纷案件、汽车修理合同纠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强制执行等社会关注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
记者了解到,2016年南陵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477件,结案6536件,结案率96.7%,案件质量基础指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2016年9月,在大浦新农村旅游4A级景区成立了全市首家旅游巡回法庭,实现了辖区内4A级景区旅游巡回法庭全覆盖。“清官巧断家务事”,该院创新“一二三四”家事审判方式,获评“芜湖市法院十大精品工程”之一,家事法庭全年受理家事纠纷765件,调撤率60%,上诉率2%,诉前调解195件,调解成功率达100%。同时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6份,切实保障家庭成员特别是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权益,促进了家庭和谐。
记者 顾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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