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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出击非法狩猎被捉 161只中华蟾蜍放归自然

皖南晨刊 2016-07-07 10:47 大字

泾县讯(王志宏)继5月3日破获一起特大非法狩猎案后,7月3日,泾县森林公安局泾川森林派出所民警雨夜出击,在林区防汛巡逻中发现犯罪线索,并循线当场抓获两名涉嫌非法狩猎的犯罪嫌疑人,时隔两个月再破一起特大非法狩猎案。

7月3日凌晨2时许,泾川森林派出所副所长闫红伟、民警何自武驾车沿322省道进行巡逻,当警车行至泾川镇水西社区“英特学校”附近时,一辆停放在路边、前踏板处有一鼓鼓囊囊绿色“蛇皮袋”的“立马牌”两轮电动车引起了两民警的警觉。两民警下车一看,只见电动车旁空无一人,绿色“蛇皮袋”内装的都是活蹦乱跳的“癞蛤蟆”。捉贼拿赃,电动车及整袋子的“癞蛤蟆”都在,逮“癞蛤蟆”的人肯定不会跑远。两民警当即沿水沟向前搜索,果然在离电动车不远的一处河沟旁发现了正埋头“作业”的刘某、周某,迅疾上前将两人控制,并当场起获中华蟾蜍活体161只。

经查,刘某、周某均为芜湖南陵县人,两人同在县城某工地务工。因近期连降暴雨工地停工,闲来无事的刘某便提议到泾县去合伙逮点“癞蛤蟆”回南陵卖换点钱用用,正寻思怎样才能“发洋财”的周某欣然应允。

7月2日晚,两人吃过晚饭并备齐雨衣、头灯、蛇皮袋等工具后,便由刘某骑电动车载着周某,于当晚10时左右赶到了泾县泾川镇水西社区一带,沿着青弋江附近的沟渠逮起了“癞蛤蟆”。刘某、周某两人虽然对泾县就野生动物资源的“高压严管”政策有所顾忌,但认为有大雨和夜幕的双重“掩护”,等于是上了“双保险”,料想森林公安肯定不会在大雨天的深夜主动出击,所以便放心大胆地疯狂作案。短短两三个小时,刘某、周某便合伙逮了160余只“癞蛤蟆”,正当两人的“发财梦”做在兴头上的时候,不想被尽职尽责的森林公安民警抓了现行。

因刘某、周某两人共同非法猎捕的中华蟾蜍活体数量已达到了特大非法狩猎案的立案标准,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周某已被泾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当场起获的161只中华蟾蜍已被森林公安民警放归自然,此案也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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