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烟草专卖局公告
因下列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经营户,已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未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速来我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来办理,我局依法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姓名 许可证号
杨华 340204103529
繁昌县烟草专卖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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