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处置危险物质 被拘留
本刊讯 (张自勉) 日前,繁昌县公安局直属大队查处一起非法处置危险物质案,违法人员张某被行政拘留。
9月底,繁昌县公安局直属大队民警经调查发现,新港镇某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责人张某,在明知含二氧化硫的生产废气具有毒害性的情况下,仍然在生产制造红砖过程中将未经任何环保设施处理的该类生产废气直接向外排放。今年6月,环保部门要求整改后,该公司于今年9月2日至9月4日期间又排放含二氧化硫的生产废气。经繁昌县环境监测站检测结果证实,该公司的生产废气二氧化硫超标,造成环境污染,并对周边群众健康和生活产生危害,群众反响强烈。
日前,根据张某的违法事实,直属大队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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