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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办主任受贿百万领刑10年

安徽法制报 2013-12-20 21:40 大字

本 报 讯

12月19日,记者从芜湖获悉,芜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原办公室主任陈某受贿一案,经繁昌县人民检察院公诉,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十五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今年52岁的陈某,在1984年至2008年间,先后任芜湖市编办副主任、人事局副局长;2008年2月,开始担任芜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管委会办公室主任;2011年2月,任芜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纵观陈某的14起受贿行为,主要发生在其担任招标办公室主任的三年期间:在芜湖市鸠鹚家园安置房、大圣东梁安置小区等工程6次招标后,中标的安徽宝翔建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崔某,先后8次共计送给陈某46万元现金,以感谢陈某的关照;在芜湖市纬一路排水工程、长春路改造工程、芜湖一中新校区附属工程等工程招标后,中标的芜湖市华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徐某,5次到陈某的办公室共计送去30万元。除上述工程外,在芜湖市铁山宾馆、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外科住院楼、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等工程中,陈某也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为中标企业给予关照后收受钱财。

除在招标办主任的岗位受贿外,陈某在担任人事局副局长时,帮助工程师方某评到高级职称,方某在2009年春节、2010年春节,两次共计送给陈某2万元;为请求陈某帮助疏通关系、协调业务,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负责人李某,在2007年至2012年春节、中秋等,共计送给陈某购物卡2.4万元。经审理查明,陈某共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130万元、购物卡13.2万元。据悉,陈某经芜湖市纪委通知到案后,主动交代问题,并退出赃款82万元。

(孙其干记者袁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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