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内酒驾被查 还没转正又得回炉
本报威海3月4日讯(记者陶相银通讯员闫长春)刚领驾照才4个月,王某就酒后驾车被查,不仅要被罚1000元,记满12分,驾驶证也要被注销。
日前,荣成交警在石岛管理区斥山路口夜查,发现一辆黑色轿车的驾驶员身上散发酒气,民警当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6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员王某是2018年10月30日取得的机动车驾驶证,目前尚在实习期。王某当晚与几个朋友一起吃饭,感觉自己没喝醉就心存侥幸开车回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罚款1000元、记12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23号令》第69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王某所取得的驾驶证也将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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