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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数次返回母校偷师生财物 目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齐鲁晚报 2016-10-24 00:00 大字
本报10月23日讯(记者赵磊通讯员高晓蓓姚凯张晓杰)临朐男子董某某,毕业十余年后,数次返回母校盗窃师弟师妹的生活费。10月23日,记者从临朐警方获悉,如此“回报”母校的他,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2016年10月12日8时11分许,临朐县某中学保卫科报警称,10月12日凌晨,该校教学楼内19个教室和1个办公室被翻,80余名学生的生活费和一名老师的笔记本电脑(价值2000余元)被盗,涉案总价值13800余元。

接到报警后,专案组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认真向校方保卫人员了解学校基本情况,广泛搜集线索。通过勘察现场发现,被盗教学楼共五层,一楼的三个进出口在晚上学生放学后由校方保卫人员锁好,第二天早上4点半左右再打开,侦查人员排除了嫌疑人从入口进入的可能。

经过对案件缜密分析,侦查人员通过调取学校周边视频监控发现,嫌疑人为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单独作案,戴口罩,头戴棒球帽,此嫌疑人通过操场后墙爬入学校,穿过操场后直接到教学楼后东侧,顺着落水管道爬至二楼教室后窗户并进入教室内进行盗窃。在整个长达4小时的盗窃过程中,嫌疑人淡定沉着、不慌不忙,通过教室窗户进入教室疯狂盗窃学生们的生活费。

侦查人员推断嫌疑人是对学校环境非常熟悉的人或者是毕业于该校的学生。同时,通过大量走访排查和视频侦查串并案,确定与去年10月份该校教学楼盗窃案系同一人所为;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办案人员几天的付出和努力,民警锁定了嫌疑人的落脚点。

10月18日下午,专案组民警在寿光市圣城街道东关村一出租房处将31岁的犯罪嫌疑人董某某抓获,在其住处发现了其作案时用于伪装的衣物、被盗的笔记本电脑等物品。

经审讯,董某某交代其毕业于该中学,大专毕业后一直未找到稳定的工作,又加上平时好吃懒做,也没有正式工作,无经济来源,而且其在学校上学期间,了解到平时学生习惯将生活费放在教室,遂动了歪心邪念,乘夜间窜入学校进行盗窃作案。自2014年以来,连续四次返回母校疯狂作案,盗窃财物均用来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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