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沂市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6年8月22日在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去年以来,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依法审计,大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主要组织了市级预算执行、三个开发区、市级融资平台、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社会抚养费、金融机构、政策措施落实等审计项目。同时,继续大力推进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维护财经秩序、保护群众利益、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等方面有效发挥了审计的职能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市十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市财政局、市地税局依法依规强化收入征管,挖掘潜力,堵漏增收,财政收支在合理区间内平稳运行;坚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民生投入,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建立了预算执行监管系统,将市直预算单位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实现了风险防控制度化、流程化、自动化;出台了《临沂市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临沂市市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7个规范性文件,对预算单位存在的大额提取现金、公务卡使用率较低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审计整改成效明显。市直预算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健全内控制度,“三公”经费持续下降,往年审计发现的问题明显减少,屡审屡犯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民生建设保障有力,金融风险管控水平进一步提高,稳增长的政策措施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大,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效显著。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管理、税收征管、融资平台管理、政策措施落实、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一、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对市级财政及三个经济开发区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配合省审计厅对临沂市2015年度地税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就业培训补助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国省干线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资金进行了专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部分预算下达不及时。2015年市财政未按规定将年初预算于9月30日前全部下达到预算单位和项目,涉及金额3.77亿元。二是部分预算单位结转结余金额过大。部分市直预算单位2015年年终结转结余金额大于年初预算的10%,市财政在批复2016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时,未调减这些单位2016年度的年初预算。三是部分基金结余较大。2015年度市级彩票公益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8项基金结余大于当年收入的30%,结余金额7.93亿元。四是财政存量资金统筹力度需加强。截至2015年底,市级财政超过2年以上的暂存款5.02亿元。
(二)地税税收征管方面。
一是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6个县区地税部门应减免未减免259户小微企业营业税税款18.9万元。二是少征税款。截至2015年末,10个县区地税部门对175户纳税单位少征收税款8592.25万元。三是违规调节税收进度。3个县区地税部门提前征收25户纳税单位税款2865.43万元;2个县区地税部门延缓征收2户纳税单位税款180.32万元。四是应拨未拨代征代扣手续费。2个县区地税部门应拨未拨代征代扣税款手续费181.08万元。五是代开发票资料审核不严。5个县区地税部门存在代开发票资料不齐全、审核不严格问题。
(三)非税收入征管方面。
截至2015年末,市级财政非税收入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未及时缴入国库1.54亿元。
(四)开发区预算执行方面。
今年首次将三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列入预算执行审计范围,发现主要问题:
一是应缴未缴国库。截至2015年底,三个开发区收取的非税收入、利息收入等4810.95万元应缴未缴国库。二是变更税种入库。2013年至2015年度,某开发区将增值税以资源税缴纳入库1196.95万元。三是部分财政资金未及时拨付。某开发区财政所未及时拨付使用安居工程资金、义务教育校舍建设资金等34项专项资金2190.01万元。四是违规退库。某开发区财政局2015年8月违规退库600万元。
(五)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一是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1.48亿元。其中11个县区的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3334.46万元未及时拨付使用,10个县区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补助资金1484.75万元未及时拨付使用,12个县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补资金4742.03万元未及时拨付,普通国省道安全防护专项资金4873.75万元未及时拨付。
二是个别县区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放补贴39.66万元。其中某县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26万元,某县发放省级职业培训补助资金8.6万元,3个县发放就业培训补助资金5.06万元。
二、市级融资平台审计情况
对市级四家投融资公司2014至2015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投融资方面的风险问题。
一是政府融资偿债压力较大。市级融资平台承担的是政府公益性投资项目或准公益性投资项目,偿还融资借款主要依靠政府全额或差额偿还贷款本息。自2016年起市级四个融资平台进入还款高峰期,在融资不再增加的前提下,2016年需偿债58.18亿元。
二是融资利率较高。银行贷款仍是融资的主要来源,贷款年利率一般在5%至8%,最高9.2%。
三是出借资金收回难。截至2016年4月末,某公司自营资金借款逾期未收回1.75亿元、过桥资金逾期未收回2.79亿元。
(二)资金、资产管理问题。
一是投资项目收益低。2个公司应收未收租金、利息9440万元;某公司对外投资3864万元,目前无收益。
二是虚增资产、负债和权益。某公司2015年依据融资使用额度的0.6%提取融资管理费收入,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33亿元;某公司通过财政体制结算扣县区资金4239.77万元,应调减未调减借款本金,造成虚增资产负债。
三是少计提各项税金329.41万元。2014年至2015年,3家投资公司的利息收入、房租收入等未计提各项税金329.41万元。
四是账实不符1713.2万元。2个公司无形资产未调减997万元、抵债资产716.2万元实物已不存在。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5年,对市直153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算(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部分城区、片区组织推进部门进行派驻审计和建设资金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部分工程项目未招投标。2004年以来,有262个工程施工、货物采购、勘察设计及监理等项目未招标,合同金额2.23亿元。有157个工程、设计、监理、货物采购等项目未招标,金额合计1.72亿元。
二是工程项目未办理建设手续。5个项目的规划和建设手续均未办理,合同金额3.76亿元。1个片区建设项目未办理立项、土地、规划、施工等建设手续,合同金额1372.96万元。5个片区的建设项目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合同金额共计14亿元。3个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即开始施工。
三是建设项目未进行整体综合验收及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34项重点建设项目未进行整体综合验收及消防验收,已经投入使用,合同金额73.11亿元。
(二)施工单位工程款高估冒算。
市审计局2015年共对153个工程项目进行了复审审计,在初审报审值9.04亿元的基础上,复审审减工程造价1341.79万元;截至2015年5月,市审计局派驻北城管委会审计处对已完工的565项基础设施工程及重点项目工程造价进行审核,报审值21.65亿元,在评审的基础上又审减工程价款1.8亿元,审减率达8.3%;派驻东关片区审计处对施工单位和供货单位申报的已完工程进度款进行了审核测算,施工单位报审值累计39.41亿元,经审核后测算工程造价为29.70亿元,核减工程造价9.44亿元。
四、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对全市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及配套基础设施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调查了128个村的321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对51个安居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县区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15年,临沂市应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9263户,实际完成5964户,完成率为64.39%,有11个区县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二是以前年度安居工程项目未开工建设或停工。2013年临沂市政府下达给3个区的公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任务,截至2015年底尚未开工建设或停工。三是部分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资金闲置。由于工程进展缓慢等原因,市本级和5个县的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资金1.09亿元未及时分配使用,专项融资闲置同时也形成利息负担。四是房屋征收安置管理不到位。1个县棚改项目安置住房建设滞后,导致67户不能按协议约定回迁安置。五是部分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市本级和7个县109户保障对象虚报家庭收入等资料,骗取住房保障待遇,其中58户骗取住房货币补贴6.42万元、51户骗取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售)51套;有12个区县197户家庭通过虚报家庭收入,虚报冒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23.65万元。六是城镇住房保障动态管理不到位。1个县18户保障对象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享受条件,但未按规定及时退出。七是部分已建成保障性住房长期空置。2个县377套已竣工验收的保障性住房由于审核分配不及时、保障对象范围过窄等原因,至2015年底空置超过一年。
(二)社会抚养费审计。2015年,对全市2011年至2014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重点审计了12个县区、3个开发区和蒙山旅游区所属卫生和计划生育、财政等部门单位,延伸审计了48个乡镇、街道办,走访调查了49个村居的309户家庭。发现的主要问题:
1.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方面
一是虚收空转社会抚养费1.45亿元。有9个县区的16个乡镇为完成征收考核任务,使用其他财政资金垫付社会抚养费1.45亿元。二是应缴未缴市级社会抚养费1.8亿元。12个县区收取的社会抚养费中有1.8亿元未缴市级国库。
2.计划生育经费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滞拨计划生育专项资金5929.59万元。8县区未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资金1316.91万元发放到位,12个县区未及时将人口目标责任奖、中央基建投资等4612.68万元拨付使用。二是挤占挪用计划生育专项资金。有4个县区将上级计划生育专项资金1013.67万元,用于弥补经费不足和医疗设备购置等。三是违规收取罚款、押金。4个县区违规向违法生育家庭收取计生罚款、违约金1087.09万元,4个县区违规收取押金、担保金1441.05万元。
五、金融审计情况
对2个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1个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至2014年信贷业务风险管控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担保公司专项审计调查方面。
一是对股东提供不合规担保3.56亿元。二是未及时退还客户保证金120万元、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融资担保600万元。三是违规为母公司提供担保5000万元、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超过净资产的10%、变相收取担保费811.05万元。四是账外收取保证金1.38亿元、应收代偿款核算不规范1093.67万元、少计税款498.95万元等。
(二)农商行信贷业务风险管控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方面。
一是2013年至2014年违规向6家房地产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等9笔金额1.91亿元。二是虚减不良资产掩盖信贷资产质量3亿元。三是贷款主体不合规1640万元,发放中长期贷款未落实分期偿还1.28亿元,未对贷款用途进行有效跟踪和检查1700万元,贷款资料不实1023.9万元,违规核销不良贷款335.23万元。
六、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跟踪审计情况
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审计,涉及17项政策215个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制度尚不健全。
***项目、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和内贸流通健康发展、加强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出台不够及时,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尚不健全;部分县区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财政扶持及其他优惠措施执行方面还没有开展;抽查的六个县***项目中,有68093名贫困人员建档立卡系统信息不够精准。
(二)部分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因经济下行等因素的影响,全市纳入省重点技术改造导向计划的95个项目中,有3个县区的4个项目已停产、1个项目缓建,未达到预期收益;1个县区2个列入导向计划的项目未按照计划实施,3个县区16户企业自身科研投入不足,制约着企业的创新和转型升级;14个县区饮用水安全工程拦水坝、深水井饮用水安全相关措施等34个项目未达到预期进度;3个县区由于新建供水管网不衔接等原因,新建供水管网未能通水到户。
(三)部分项目资金管理需要加强。
一是资金未及时拨付1.85亿元。16个县区(含3个开发区和蒙山管委会)区域建设专项资金等1.1亿元未及时拨付到位;2个县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4288.63万元未及时拨付;3个县区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县级配套资金985.4万元不到位;4个县区的***项目资金659.86万元拨付不到位;1个县区春季助学等项目资金510.22万元未及时拨付;1个县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未及时拨付;1个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326万元未及时拨付;2个县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扶持资金128万元拨付不到位;1个县区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44.25万元未及时拨付。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1个县区2014年节水改造工程项目支付的工程款、监理费等业务凭证填制不规范,未建账记账372.17万元。
七、信息系统建设使用
审计调查情况
对市县两级32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门信息化建设无规划或规划不连续。10个单位缺少信息化建设规划,1个单位信息化发展规划不连续。
二是部分系统建成后使用效果不佳。3个单位信息系统利用率低,部分系统模块启用少,造成闲置浪费;13个单位缺乏培训,信息系统无法高效利用,未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作用。
三是信息安全存在风险隐患。12个单位部分系统未进行等级保护测评及备案,13个单位部分数据未进行异地备份,17个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未进行应急演练,14个单位信息系统缺少关键技术文档资料,个别单位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散乱,11个单位机房环境建设不合规。
八、村居干部经济责任
审计情况
自2014年7月,市审计局全面推进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共计完成9081个村居10134名村居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成功化解信访问题661个,实现村居干部经济责任首轮审计全覆盖。其中2015年7月以来,全市对5990个村居项目中的6255名村居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资金总额515.88亿元,查出各类问题资金115.72亿元。问题主要有:收入未入账和坐收坐支2.84亿元、不合规支出和不合规票据入账22.97亿元、高息借款1.59亿元、村级代管资金管理不到位14.98亿元、工程建设不规范和账务处理不规范25.34亿元、公款私存1.1亿元、白条抵库1.92亿元、偷漏税金1.59亿元、付款手续不完善12.11亿元、其他19.29亿元。
九、审计意见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结论,列出整改责任清单,同时移送司法机关6起。下一步,市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单位继续整改,并检查审计结论落实情况。对整改结果,市政府将按照《审计法》的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为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临沂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现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审计意见:
(一)提高财政管理绩效,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按照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要求,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推进重点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建立健全财政绩效评价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融资公司转型发展。科学设计投融资平台公司的举债方式、品种、年限,投资回报方式,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理顺投资及回收关系,建立起顺畅运行的经营模式,保证投入资金的安全完整,确保企业资产保值增值,促进投融资公司举债有度、用款有效、还款有信、管理有力。
(三)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工程监理等相关手续和程序,对完工项目及时组织验收,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的规范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产处置、评估、招标、拍卖等规定和程序。加大对政府投资行为的监督和约束力度,开展项目投资的绩效评价制度,切实提高政府投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加快推进改革,保障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的机制,推动各项改革政策全面落实。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加大部门间协作力度,促进政令畅通,确保政策发挥实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审计监督作为党治国理政的八大监督之一,责任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继续紧紧围绕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开创全市审计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大美新”临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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