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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缺学费?有资助!莱芜市构建全方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莱芜日报 2014-07-11 16:44 大字
□本报记者 张群

莱芜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标准为生均每年1200元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也能得到资助,资助标准为生均每年1200元。这是记者于7月9日从市教育局了解到的信息。

资助对象为经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就读的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资助标准为生均每年1200元,分三档,一档1000元,二档1200元,三档1400元;资助比例为在园幼儿的12%;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一定标准和比例共同分担。

评选发放方式为按学年评审,按学期发放。

■莱芜市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均每年1000元,初中生均每年1250元

7月9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莱芜市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

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均每年1000元,初中生均每年1250元。补助生活费学生占寄宿生人数的比例,城市8%,农村16%;生活费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一定标准和比例共同分担。每年,莱芜市将按学年评审的方式评选出受补助学生,并按学期发放补助费。

■莱芜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生均每年1500元

圆圆(化名)今年中考成绩为520分,达到了某一高中的录取分数线,但身体残疾的父亲不想让她上了,家庭困难,上不起。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像圆圆这种情况可以在入学后向学校申请资助,高中三年个人主要承担在校期间的生活费,不用担心上不起。

原来,莱芜市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高中部)在校生有资助政策,生均每年1500元。资助标准分三档,一档1000元,二档1500元,三档2000元;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12%;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一定标准和比例共同分担。评选发放方式为按学年评审,按学期发放。另外,学校还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学生资助。

■中等职业教育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为12%

上中等职业学校都有哪些资助政策?这是很多家长关心的问题。为此,记者来到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

据了解,中等职业教育的资助对象为经批准设立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职免学费资助对象为莱芜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及经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生。

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为非涉农专业在校生的12%。中职免学费资助标准为公办中职学校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及价格主管部门于2012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民办中职学校按照省补助标准给予免学费补助,经批准学费标准高于补助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一定标准和比例共同分担。

■高校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生均每年8000元

“只要品学兼优,即使家庭困难,也可以靠自己的力量顺利读完大学。”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对记者说。针对大学生设立的奖助学金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在校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据了解,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

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生均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资助标准为生均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生均每年5000元,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名额由省按在校生的一定比例下达;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生均每年3000元。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分别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负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一定标准和比例共同分担。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按学年评审,按学年发放。国家助学金按学年评审,按学期发放。

另外,高校还设立“绿色通道”、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多种校内资助,由高校组织实施。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7月20日开始申请

近段时间,很多学生及家长到教育部门询问,现在助学贷款还有没有?怎么办理?7月9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没有变化,2014—201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9月10日,现场受理时间为8月1日-9月10日,贷款额度每生每年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据了解,莱芜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采用“属地管理”原则,需要办理贷款的学生可根据户口所在地选择相应办理机构,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经济开发区、泰钢工业园全部到莱城区教育局办理。经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都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贷款利率执行国家当年基准利率;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部负担;毕业后两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自还本息。每年8月份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接收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经国家开发银行核准后发放。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毕业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再次申请贷款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一式两份)和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即可。

贷款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网(https://sls.cdb.com.cn)网上注册、申请、填写、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高校录取通知书(在校学生持学生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咨询电话:国家开发银行总行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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