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通报六起扶贫腐败问题
本报讯5月10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扶贫领域是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中之重,市纪委、市“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将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6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峡山区太保庄街道清泉屯村两委将省财政苗木种植专项扶贫资金存入个人账户,用于扶贫开发项目外的村务支出。该村党支部书记陈清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村主任朱元臣、原会计王恩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街道经管站原站长赵华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街道原副主任高燕、财政所所长张明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街道原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刘昌宝受到免予党纪处分;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中心科员杨晓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农林水利局原副局长王仲峰受到免予党纪处分。
青州市王府街道东刘井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延玉任职期间,违规保管低保户、五保户存折,先后私自提取低保补助和五保补助,个人占有49559.83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临朐县东城街道杨家场社区原负责人程继群利用其协助政府发放粮食补偿款的职务便利,支取并挪用县政府拨付的秋季粮食补偿款,用于个人扩建钢结构大棚和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另外,程继群还伙同他人骗取社区集体资金私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寿光市稻田镇蒋营村原党支部书记蒋维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虚报小麦种植面积,骗取小麦直补款,私分82036元,用于村招待、走访福利支出44230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昌乐县宝都街道月亮湾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吴玉群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政府从事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中,虚报补偿项目冒领拆迁安置补偿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昌邑市都昌街道双二村委为曹某某等三户村民申请危房改造帮扶资金33867元,将其中13000元用于村民危房改造,剩余20867元被村党支部书记李世民伙同村会计截留,用于支付村委其他费用,收支情况未入村账。李世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者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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