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公开征求《潍坊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意见
本报讯(记者潘来奎通讯员袁庆辉)为增强立法工作民主性、科学性,日前,市司法局就《潍坊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潍坊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共分七章,分别为总则、前期物业与配套设施、业主及业主组织、物业服务、物业的使用和维护、法律责任及附则。物业管理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业主自治、多方参与、协商共建、科技支撑的原则。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物业服务人等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推动在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中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倡导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业主管理规约,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居民群众的社区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等有权就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有关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对投诉举报的内容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并按照规定时限回复投诉举报人。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构成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物业管理纠纷。支持物业行业协会依法制定和组织实施自律性规范,实行自律管理,编制地方标准,调解行业纠纷,组织业务培训,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关于《潍坊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具体内容,公众可登录潍坊市政府网站或潍坊市司法局网站下载,9月1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并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至wfssfjlfk@wf.shandong.cn或者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潍坊市司法局,地址为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潍坊市物业管理条例”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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