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偷狗卖给饭店作案200余起终被抓
本报讯日前,临朐县公安局冶源派出所接到报警称,群众家中养的牧羊犬被盗,价值2000余元。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经过侦查,民警发现该案系多人所为,他们乘坐一辆香槟色无牌海马轿车,戴口罩、帽子、手套,反侦查意识较强,分工明确,作案迅速。
随后,刑警、网安及冶源派出所又接到多起群众报警,经过民警勘查,发现这几起案件的作案手法与前期偷狗案基本一致,但作案人员数量不同,少则三人,多则四人。经办案民警连续数日的走访调查,初步推断这几起盗窃案件应为同一个团伙所为,确定并抓获了两名嫌疑人王某(男,22岁,临朐辛寨人)和马某(男,23岁,临朐城关街道人),两人均有偷狗前科。
经讯问,两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出同伙李某(男,25岁,临朐辛寨人),而李某恰恰是在门外负责望风的人。后经周密侦查,民警发现另一嫌疑人刘某(男,38岁,临朐城关街道人)在同伙被抓当日凌晨仍在继续作案,直到民警将他抓获。经查实,该犯罪团伙先后到冶源、辛寨、寺头、九山等地作案200余起,涉案价值3万余元。盗窃的狗卖给了青州开饭店的范某(男,53岁,青州人)和临朐的收狗户刘某某(男,28岁,临朐城关街道人)。
目前,王某、马某、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批准逮捕,刘某被依法取保候审。而收狗的范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刘某某被依法取保候审。(记者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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