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吊证不悔改再次酒驾被拘留

潍坊晚报 2019-04-29 09:25 大字

本报讯三年前,临朐男青年董某因醉酒驾驶被处以刑事处罚,驾驶证也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期限未到,今年4月17日,他再次饮酒后驾车被临朐交警查获。4月28日,董某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1200元的处罚。

4月17日晚9时14分,临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临五路龙王庙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东风牌轿车由西向东行驶,驾驶员有酒后驾车嫌疑,遂将其拦下进行检查。经过吹气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已经达到酒后驾驶处罚标准。

据交待,该驾驶员是董某,今年28岁,临朐县九山镇人。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董某无法提供。民警经过查询,发现董某于2015年10月15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次酒后驾驶行为属于驾驶证被吊销期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记者宋树云通讯员张玲)

新闻推荐

临朐县:倒逼铝业“二次腾飞”

本报讯(记者付生通讯员王建刘瑞华)日前,临朐被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授予“中国铝业之都”称号。这也是临...

临朐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临朐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