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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不符司机三次被查处

潍坊晚报 2017-01-09 00:00 大字

本报讯1月5日上午,河北省邯郸人刘某驾车经过临朐县城,因准驾车型不符及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辆,被临朐交警大队查获。民警发现,这已是他第三次因准驾车型不符被处罚。

1月5日时分,临朐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省道东红路巡逻,在对车牌号为冀DQ**的重型货车进行检查时,驾驶人刘某称没带驾驶证。民警根据其提供的身份信息查询发现,刘某的驾驶证处于暂扣期间,已被记分分,其中年5月日,他持有B2驾驶证驾驶重型车辆(应持有A2驾驶证),被滨州惠民交警大队查获;年7月日,刘某持有C1-M驾驶证又驾驶重型货车上路,被章丘交警大队查获。到这次准驾车型不符被查,刘某已经是同一违法行为3次被查获,此次被处罚款元,驾驶证分别记分、6分。(记者周晓晴通讯员刘洪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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