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罚不悔改三次酒驾又被拘
本报讯先是发生事故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判缓刑,临朐男子孙某未提高安全行车警惕性,先后两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处罚,11月15日,其第三次酒驾被临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且属于无证驾驶,被处以行政拘留14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
11月15日上午10时许,临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巡逻至西外环路与朐山路交叉口附近时,发现一辆无牌翻斗车正沿西外环路由北往南行驶,车上满载建筑垃圾。看到车子无牌且有超载嫌疑,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当驾驶员下车,民警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味,怀疑他饮酒驾车,遂立即用随车携带的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1mg/100ml,确实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该男子孙某,今年38岁,临朐县东城街道人,不仅车辆未进行注册登记,孙某也属于无证驾驶。孙某称,前一天晚上他喝了两杯白酒,本以为第二天酒意消退,没想到隔夜酒还是被查出酒驾。
经查询,这已经是孙某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14年11月,孙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不过他并未吸取其中的教训,于今年3月3日,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5日。不仅如此,孙某还曾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判缓刑,目前仍在缓刑期内。
目前,孙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分别被行政拘留7日,合并执行拘留14日并处罚款3000元。(记者周晓晴通讯员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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