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首批森林乡镇村居
本报综合消息11月27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网站获悉,山东省公布首批省级森林乡镇和森林村居名单。确定授予55个镇(乡、街道)“山东省森林乡镇”、500个村居“山东省森林村居”称号。
创建森林乡镇(村居)是山东省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振兴乡村、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美好家园的重要举措。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造林绿化十大工程的通知》,山东省于2018年开展山东省森林乡镇、山东省森林村居创建活动。各地通过创建活动,既加快了造林绿化步伐,显著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又广泛传播了森林生态文化,提升了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产生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潍坊市获评“山东省森林乡镇”的有5个:昌乐县红河镇、安丘市石埠子镇、寿光市侯镇、临朐县寺头镇、潍坊市坊子区黄旗堡街道;获评“山东省森林村居”的有40个,其中奎文区2个、潍城区2个、寒亭区3个、青州市3个、诸城市4个、寿光市5个、安丘市5个、高密市3个、昌邑市4个、临朐县5个、昌乐县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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