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调解合同纠纷
铜陵讯 近日,铜陵县五松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 2008年3月,铜陵县五松镇城东村泉水村民组将集体50余鱼塘租赁给朱某经营,租期10年,并签订了租赁合同。现泉水村民组与朱某均同意终止合同,但双方就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发生纠纷,并愈演愈烈。 11月21日泉水村民组代表和朱某来到五松司法所要求调解。调解人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针对双方所争议的焦点问题,特别是补偿的理由及金额,反复进行换算和核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给予朱某合理的补偿,经过一番艰苦细致地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在互让的基础上,终于协调一致,达成共识,使朱某的经济损失得到了合理的补偿,一起终止合同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王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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