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远的良师益友
□方孝红
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与《安徽法制报》的相识是那样的水到渠成。那时候,《安徽法制报》刚刚20出头呢。我考入了法院,顺理成章接触到了这份融专业性、趣味性、知识性于一体的报纸。我的眼前不禁一亮,因为我当时迫切地需要这样一位导师般的朋友。
这是我的岗位使然:我当时被分到了办公室,从事司法宣传工作。司法宣传看似简单,事实上投入进去才发现,里面的学问挺大的,细枝末节都要字斟句酌,我常常为一篇小稿子而殚精竭虑的。非常吃力的时候,我开始研读起《安徽法制报》,她教给了我案件稿件的写作手法。比如说有一次刑事审判庭一审宣判了多人寻衅滋事案,由于19名被告人所判刑期都不同,我就想,如果一个一个都罗列出来,一则像记流水账,读者看着也累。这时候恰巧《安徽法制报》刊登了一则类似的新闻报道,我东施效颦赶紧写了出来,将刑期笼统地表达为 “几年至几年不等的刑期”一句话带过,使文章既紧凑,也清晰。有了这样的良师益友,我如虎添翼,在司法宣传方面的进步是突飞猛进的。我不但向报纸学习,更向辛勤的编辑老师学习,发表的稿件只要是经过了编辑老师的润色,我必定仔细研读修改部分。比如说2006年5月25日的 《安徽法制报》刊登了我写的《索要“坐牢费”铜陵一男子出狱又进牢》,编辑老师不但修改了题目,使标题更加醒目,而且也对稿件的细节进行了修改,使新闻稿件在保持真实的基础上更显生动。
我还常常到安徽法制报驻铜陵记者站向江继勇站长请教取经。那年春天,我们单位举行了春训教育活动,我特意写了一篇新闻稿件,专程来到了安徽法制报驻铜陵记者站,将稿件呈给江继勇站长过目,他一针见血地指出:单纯的会议活动稿不好发的,但你可以找一个不同的角度来写。经过江站长的点拨,我换了个视角,从单位查找问题动真格求实效来写,稿件得以发表。所以我的新闻写作水平,是接触《安徽法制报》以及报社人的过程中不断提高的。进法院的第二年我就被中共铜陵县委评为 “全县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同时被铜陵市中级法院评为全市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军功章里,有你的一半,感谢《安徽法制报》!
《安徽法制报》的影响力很大,因为所刊登的大量内容切合生活实际,所以我还因报识友呢。当时我在《安徽法制报》上发表了一篇关于丈夫死亡后妻子需还共同生活期间贷款的新闻稿,不多久,竟然有读者上法院来找我,他是本县的一村民,借钱给了同村的人用于建房,而那人在施工时竟意外死亡,看到我在《安徽法制报》上的那篇新闻稿,于是他想找我咨询一下,他借出去的钱还能要回来吗?我将他带到了民二庭,专门找法官给他作了解答,使他满意而归。
在《安徽法制报》的滋润下,我在文字间起舞,也获得了殊荣,去年,我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 “全省法院优秀宣传工作人员”和“全省法院优秀信息员”。
(作者系安徽省铜陵县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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