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司法为民 实现新的跨越——访铜陵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欣
[摘要]访铜陵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欣
近几年来,铜陵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全面履行人民法院工作职责,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新进展、实现了新跨越。促进铜陵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此,记者专访了铜陵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欣。
王欣院长介绍说,近几年来他们首先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狠抓依法办案,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我院始终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依法快审重判。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犯罪的增长势头,促进了平安铜陵建设。二是从严惩处职务犯罪。对职务犯罪加大惩治的力度,推动了全县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推行规范量刑。积极践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取得了良好效果。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依法判处缓刑,减少社会对立面。四是认真贯彻《刑法》修正案,依法办理新类型刑事案件,自铜陵醉驾入刑第一案在县法院敲响了法槌,全年共判处危险驾驶罪10人,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五是贯彻综治方针。积极参加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制度,落实判后回访、考察等措施,挽救犯罪青少年。对被判处缓刑、管制人员的改造情况进行建档、走访,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帮助基层落实帮教措施,以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王欣院长介绍说,几年来,他们在审理民商事纠纷中,还注重处理好几个问题,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一是坚持服务大局,慎重处理好与县域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招商引资、金融、土地征收征用、城建拆迁、重点工程项目、企业改制、企业破产等案件,助推全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二是着眼于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公正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类民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三是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权属确认等案件,促进婚姻家庭和邻里关系和睦;四是重视审理土地承包、土地权益分配等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管理制度、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农民权益保障案件,维护农村稳定,服务新农村建设;五是依法审理民间借贷、房地产、医疗、劳动争议,尤其是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执行工作,一直是法院工作的难点。几年来,铜陵县法院不断创新工作理念,依法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实现生效裁判确认的权益。比如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执行活动:一是成立了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重拳出击,集中力量解决了一批多年未结的执行案件;二是灵活运用专项执行、协调执行、节假日执行、夜间执行等手段,发挥执行工作的整体效能,并充分运用委托执行、异地执行等方式,提高执行效率;三是利用新闻媒体曝光、公告执行、悬赏执行、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执行方法,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四是妥善执行好群体诉讼案件及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案件,高度重视暴力抗拒执行的预防和处置工作。该院被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
几年来,为满足群众司法需求,让老百姓办事更方便,他们不断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方便群众诉讼。比如积极开展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完善立案、信访工作场所便民服务设施,简化立案程序,实行“一站式”柜台服务,设置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等12个便民服务窗口,为当事人立案和信访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为了满足群众速解纷争、快速兑现权益的司法需求,我院积极探索简单民事纠纷立案调解工作新机制,对赡养、抚养、债务、相邻关系等简单的民事纠纷,在立案的同时快速进行调处。为妥善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坚持把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作为联系群众、倾听民意、为民解忧的重要途径,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法官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的做法,尽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依法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倡导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事关民生的案件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减轻了当事人负担。在案件审理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全面推进民事调解、执行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健全协助调解、委托调解制度,促进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机对接。坚持以调解方式结案为主,实现了化解矛盾、平息纠纷、案结事了、促进和谐的目的。
为健全审判监督管理,促进办案质效的提高。他们不断完善落实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和质量评查监督制度,突出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对案件审理全过程的节点管理、审限监控和程序监督,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审判形势和案件评查情况实行定期分析通报,增强了法官办案的责任意识和质效意识,促进了司法公正。该院还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的独特优势,努力将“民间智慧”引入司法解决纠纷中,从全县各个领域,选任了23名人民陪审员,并制订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规范陪审程序,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在解决社会纠纷中的助力作用。
几年来,该院还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开展“四提四促”、“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着力解决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提高了队伍的政治素质,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几年来全院共有15个集体、26名个人获得国家、省、市、县表彰、奖励和命名。
王欣院长最后说:“今后5年,是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速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既面临发展的良好机遇,也面临着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严峻挑战,法院工作任务将十分艰巨和繁重。为此,我院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发展、转型、富民、和谐\’四大任务和‘实施工业强县、开放承接、创新驱动、城乡一体、绿色发展\’五大战略。以审判工作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关键,以规范管理为切入点,力求把审判做精、队伍做强、服务做优,为推动我县加速转型、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汪群方孝红本报记者江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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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铜陵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