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建立“河长制+检察”工作机制

铜陵日报 2020-06-05 11:10 大字

本报讯(刘洋 孔良)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铜陵市日前印发《关于“河长制+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联络协作工作机制正式建立。根据干部交流机制,目前,市检察院已选派一名三级高级检察官赴市河长办挂职。

“河长制+检察”工作机制的建立旨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建设“幸福河”。该工作机制建立后,市检察院将发挥刑事检察监督、行政检察监督、公益诉讼监督等职能,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采砂、设障、围垦、排污、养殖、捕捞等行为;聚焦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立检察机关、河长制会议成员单位等相关行政机关协同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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