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导消费者 市场监管出面维权

铜都晨刊 2019-08-27 10:00 大字

本报讯(米炎云 记者 吴彬)市民邢先生在看到某KTV充值1000元送1000元的广告宣传后,办理了预付消费卡,消费时才知道商家赠送的并非卡内可消费金额,而是该KTV内超市代金券,他认为是宣传广告误导了他,要求赔偿。市市场监管局认为商家做法欠妥,通过调解为邢先生办理了退卡。

近日,消费者邢先生向12315投诉举报中心投诉,称铜陵市某KTV在微信公众号上宣传办理预付卡充值1000元送1000元。邢先生对该宣传内容的字面意思理解为送的1000元也是预付卡内可消费的金额,认为比较划算,即办理了一张,但后来却被告知商家赠送的1000元为该KTV的超市代金券,并非预付卡内的金额。邢先生认为商家宣传内容不够明确,误导自己做出了错误的判断,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请求市消保委出面调解。

接诉后,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即电话联系该商家负责人,指出按法律规定商家应在宣传中明确赠送的金额使用范围。经调解,商家承认做法不妥并为邢先生办理了退卡。

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本案是一起因商家宣传不明确引起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在本案中,商家实际送的是超市代金券,但在宣传中却未明示,故应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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