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优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铜陵日报 2018-06-25 09:31 大字

(上接A1版)对军民融合类投资项目按设备投资10%给予补贴。

创新创业专项资金调整完善支持重点。今年铜陵市在修改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办法时,重点在研发投入、知识产权、协同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四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完善:一是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一定比例或增速达一定比例,给予5万元或10万元补助。二是鼓励知识产权创造。对企事业单位购买市外国内发明专利,每项资助1万元,每家单位每年获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三是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机构建设。对获得认定的国家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每年开展一次绩效考核工作,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奖励10万元。四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年度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1亿元以上,且增速不低于30%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

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优化支持范围和申报程序。根据《铜陵市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修订)的规定,凡在铜陵市注册、纳税且符合本规定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均属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市商务局、市物流办等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暂行办法》明确的政策支持范围,分别组织开展各自领域资金的申报和审核工作。企业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申报通知填写申报表,报送时按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申报材料受理后,行业主管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本行业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各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审核程序的复查,申报的审核结果在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网站上公示。

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可享受双重财政补助。为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和森林增长工程建设成效,进一步加快国土绿化,提高森林质量,铜陵市于去年提出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明确到2021年,全市完成人工造林4.5万亩、封山育林3.5万亩、森林抚育27.26万亩、退化林修复4.7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7%以上,同时明确在“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中重点支持。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在享受省级以上财政补助的同时,市财政按相关标准奖补。具体为一般人工造林100元/亩、石质山造林160元/亩、油茶等木本油料造林额外奖补100元/亩;退化林修复60元/亩、中央森林抚育、省级森林抚育片12元/亩。对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的,分别奖补20万元/个、10万元/个;对规定补助期内及新增的森林长廊使用农民耕地,按照300元/亩标准补助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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